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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9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

2018-09-11 19:23:55编辑:陈泽萍 点击量: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9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研究生推免工作方案及安排如下:

 

一、考生报考条件:

1.获得推荐免试资格;

2.思想政治素质高,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

3.综合素质强,身心健康;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 通过CET四级考试(非外语类专业)。

二、推免工作方案

 

推免生816-920日登陆我校研招系统(http://stu.gdufs.yanzhao.edu.cn/)预报名。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最终均须通过教育部统一的推免工作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

本次推免录取工作我们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由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安排复试工作。本次推免录取工作的复试由我院按专业分组安排面试。面试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和专业试题问答,在考核学生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着重考核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记录员详细记录,面试老师当场给出分数,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面试时间:2018年9月25日下午2:30

面试地点: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校区(大学城校区)

需带材料:复试时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本科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外语等级证书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材料各一份。

三、推免待遇

凡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原则上第一学年可获得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8000/生)和优秀硕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生),同时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奖励标准为6000/.年)。此外,还可参加国家奖学金、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以及研究生“三助”(助研、助教、助管)岗位津贴等的评审。

四、拟录取工作

我院将在资格审查和复试的基础上根据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2018年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推免生的拟录取专业、研究方向和录取类别。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获得推荐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学生,须在我校新生入学报到的规定时间内报到。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办公室

邮编:510006

联系电话:020-39328090、39343400

联系人:陈老师彭老师

 

                                                             法学院      

                                        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