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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程序与职责

2011-05-20 00:00:00编辑: 本站原创 点击量:
2011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程序与职责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352    更新时间:2011-5-20

法学院

2011届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程序与职责

一、答辩程序

(一)答辩委员会主席向参与本组答辩的全体同学宣布答辩流程与要求;

(二)学生展示、汇报学位论文;

同学以PPT形式,就选题背景、文献综述、研究方法、文章主要内容、主要创新与不足等相关问题进行陈述,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0分钟;学生在陈述过程中时,一般不得翻阅论文等相关资料。

(三)老师提问与学生回答;

(四)答辩委员评议与表决;

(五)宣布答辩结果。

可以在每个学生答辩结束之后逐一宣布,也可以等全部学生答辩完毕之后集中宣布。

每个学生答辩时间一般为2030分钟。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职责

1、主持答辩全部活动;

2、与答辩组成员商定答辩程序细节;

3、填写《学位申请书》中的“答辩委员会决议”,并在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处签名;

4、宣布答辩结果。

三、答辩小组成员职责

1、认真评阅本组学生的学位论文;

2、按时参加答辩,协助答辩委员会主席开展答辩工作;

3、参与评议与表决;

4、不得泄露答辩委员会成员评议与表决内容;

5、签署与本次答辩有关的文件。

四、答辩小组秘书职责

1、负责答辩现场记录,应完整、忠实地记录老师的提问以及学生的回答;

2、协助答辩委员会主席召唤参加答辩的学生,维持答辩现场纪律;

3、认真检查《学位申请书》是否填写完毕,提醒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按要求签名;

4、清点、整理《学位申请书》(每个答辩人一式两份)和答辩表决票(每个答辩人一式三份),于答辩结束当天交到学院研究生办;

5、整理、打印答辩记录(每个答辩人一式两份),于第二天送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6、严守工作纪律,不得泄露答辩委员会成员评议与表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