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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师生参加“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刑事合规指引项目结项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合规建设”研讨会

2024-07-28 21:41:49编辑:陈宇 点击量:

2024年7月10日,为助力深汕合作区检察院深入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加强对该辖区内对盗窃罪、掩隐罪等辖区多发犯罪的轻罪治理研究,帮助推进深汕合作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合规建设,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周新和诉讼法学硕士研究生古斯敏、梁嘉浩、李玮思受邀参加深汕合作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刑事合规指引项目结项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合规建设”研讨会。

会议现场

本次研讨会由深汕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许玲华主持,深汕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有关负责人员参加。此外,深汕合作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戴昊,深汕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龙继锋,区科创经服局党组成员陈忠晓等有关负责人员应邀参加。

周新发言

周新对前期研究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刑事合规及本课题相关成果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他认为,结合各单位意见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做溯源治理,可以由事后合规向事中合规、事前合规转变,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刑事合规指引做到“一个合规带动一片合规”,实现以点带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他表示,课题组成员充分吸收本次研讨会上各方建议和意见,将结合深汕、惠东、海丰三地检察机关联合建立的打击盗窃掩隐犯罪跨区域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本课题项目研究,助力深汕合作区推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合规建设。

许玲华及院领导班子成员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刑事合规指引等课题项目成果给予充分肯定,下一步深汕检察院将结合本课题项目成果,联合惠东县检察院、海丰县检察院共同建立打击盗窃掩隐犯罪跨区域协作机制,深化企业合规改革工作,促进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在法治轨道上平稳健康发展。与会人员认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会滋生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做好行业刑事合规指引,有利于预防和打击犯罪,对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合规发展有现实积极意义;针对辖区小微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存在监管难度大等问题,行政司法机关应加强沟通协作,形成齐抓共管的监管合力,结合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刑事合规指引,更好落实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

据悉,为解决深汕合作区检察院在司法办案过程中发现盗窃类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案件增长等问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与深汕合作区人民检察院开展校检合作,周新带领课题组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刑事合规课题项目研究。本课题前期收集深汕合作区辖区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多发、频发犯罪以及行业监管情况等有关信息资料,结合国家、省市、地区以及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法律法规指引,项目组成员针对性为深汕合作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撰写刑事合规指引,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刑事合规问题寻找有效解决途径。


图文:古斯敏

初审:周新 陈宇

复审:耿卓

终审:学院宣传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