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晚,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恒逸讲座教授,浙江大学法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熊秉元教授作客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建校55周年系列学术活动”之黄埔大讲堂第七讲,为我院研究生开展“司法案件的经济分析”专题讲座。讲座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黄埔研究生院进德楼第一学术报告厅举行,由法学院党委书记王则唐主持。
熊秉元教授主讲
熊秉元教授向大家介绍马戏团饲养动物侵权与小学生被炸伤侵权的案例,通过对比两个案件的异同,分析侵权方与被侵权方的法律责任,从而引出“对照分析法律方法”。他指出,发生事故的当下才是重要的时间节点,最小防范成本是我们分配法律责任的重要考虑因素。
他强调,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中应当要践行以下几方面:一是要深刻挖掘法律背后的经济原理,法律背后是经济的逻辑;二是应当先了解社会再了解法律,法律是社会科学,具有很强实践性;三是存在不一定合理,但存在是有原因的,在特殊的情况之下容许例外,才能让法律更加合理,才更能维护法律的精神。
熊秉元教授讲座深入浅出,精彩纷呈,通过介绍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为师生们带了一场丰富的学术盛宴。同学们认真聆听、积极思考、踊跃提问,现场学术气氛浓厚,熊秉元教授对同学们的提问都一一认真回答。同学们纷纷表示,收获满满,深受启发。
王则唐主持讲座
王则唐书记对本次讲座予以高度评价,认为这是一场高质量的讲座,为大家提供了新的视野,带来新的领悟和思考。同时,他希望同学们通过这次讲座,深刻认识到法律学科具有非常强的实践性,要深入了解社会,更好理解法律,努力成为一名优秀的法治人才。
熊秉元教授为我校图书馆赠送图书
熊秉元简介:
熊秉元,1957年6月生,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恒逸讲座教授,浙江大学法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深圳大学特聘教授,美国布朗大学经济学博士,曾任台湾大学经济系教授。近年来在《欧洲法和经济学杂志》(European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美国法和经济学评论》(American Law and Economics Review)等国际知名杂志发表论文多篇;在《华东政法大学学报》等杂志发表《论社科法学与教义法学之争》等论文多篇;在东方出版社出版《优雅的理性》《正义的成本》《解释的工具》《正义的效益》《效益的源泉》等著作多本。近年来应邀至山东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东南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四川大学等数十所大学讲授法律经济学课程,取得良好效果;也受邀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等全国各地多个法院、检察院、政府机构讲授“司法案件的法理分析”等法律经济学课,受到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