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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第三届学术研讨会暨“新时代中国特色土地管理法修改”研讨会在广东佛山成功召开

2019-04-28 19:34:59编辑:郑文英 点击量:

2019年4月20日,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第三届学术研讨会暨“新时代中国特色土地管理法修改”研讨会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利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主办,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8ZDA151)课题组、“乡村振兴战略法治保障研究”科研创新团队、广外土地法制研究院、广外法学院、广外华南国际知识产权研究院承办,《法商研究》编辑部、《广东社会科学》杂志社、《中国不动产法研究》编辑部、《土地法制科学》编辑部协办。

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烟台大学、武汉大学、浙江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等40余家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实务部门的7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盛会。会议结束后,50多位专家学者参加了21日的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实地考察活动。

研讨会开幕式由吉林大学财产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李国强教授主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和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土地法制科学》主编耿卓教授代表承办方,烟台大学中国土地政策法律实施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王洪平教授代表会议联盟,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武汉大学法学院孟勤国教授代表民法学研究会先后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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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共分六个单元进行主题研讨。

会议第一单元的主题为“土地管理立法完善的新时代需求与现实考察”。本单元由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刘俊教授、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王权典教授主持,吉林大学法学院房绍坤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陈小君教授分别作主题发言。房绍坤教授对土地管理法完善的新时代需求进行论述,提出适应新时代的现实需求应当贯彻新理念、回应新要求、体现新作为。陈小君教授围绕新时代对土地管理法的需求和主要存在问题的方向进行发言,提出研究土地管理法的完善问题有三个前提:修法活动并非单一、孤立,最重要的对象在于乡村,跳出本次修法起草的内容等。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高富平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张保红教授、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程雪阳副教授和中国农业大学人文与发展学院肖鹏副教授顺次进行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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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第二单元的主题为“土地利用规划与土地用途管制法制完善”。本单元由武汉大学法学院孟勤国教授、广东省社会科学院周联合研究员主持,主题发言人为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丁关良教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黄忠教授。丁关良教授围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在不同情形下产生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两种规划的价值定位不同,两类规划、管制并存导致大量问题产生,应当在平等的前提下,以限制公权为基调进行土地用途规制。黄忠教授认为目前的用途管制主要通过分区指标实现管制目标,并对指标管理方式产生的现实问题进行探讨,提出引入市场机制对指标分配模式进行改革。在与谈环节中,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高海教授、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周玉高级工程师、自然资源部城市土地资源监测与仿真重点实验室杜茎深高级工程师、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李林林助理研究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孙聪聪博士后发表了各自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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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第三单元的主题为“耕地保护与土地整治法律制度完善”。本单元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温世扬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李蕊教授主持。西南大学法学院赵谦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和土地法制研究院耿卓教授作主题发言。赵谦教授发言的题目为《土地复垦监管行为的合作治理范式检视》,其从研究范畴切入,对土地复垦、土地监管的基本内涵进行界定,并对研究范式、关联性线索等问题进行阐释。耿卓教授以《耕地保护治理法治化》为题展开论述对耕地的法律属性、与相关概念的联系与区别等进行分析,进而从耕地保护政策、治理情况、法治化情况等角度解析耕地保护命题。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刘俊教授、淮阴师范学院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郭继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陆剑副教授和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杜换涛副教授参与了与谈环节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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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第四单元的主题为“土地管理法修改中土地征收制度的完善”。本单元由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高富平教授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张力教授主持。烟台大学法学院王洪平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袁震教授先后作主题发言。王洪平教授重点探析了成片征收的商业属性、土地征收中农民住宅的补偿、土地征收程序性弊端以及通过协议征收制度取得土地的可行性等问题。袁震教授着重关注农民个人土地权利的补偿问题,认为从农村地权结构出发,对土地征收中农民的土地权利给予充分补偿。武汉大学法学院孟勤国教授、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刘竞元讲师、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韩清怀教授、山东政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管洪彦副教授、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王天雁副教授作为与谈人进行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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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第五单元的主题为“土地管理法修改中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完善”。本单元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圣平教授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张红教授担任主持人,西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韩松研究员、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宋志红教授进行主题发言。韩松研究员主要围绕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对土地征收的三大影响展开讨论,认为应缩小征地范围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留下空间,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价格作为征地市价补偿的参照物,清晰界定公共利益为直接入市或土地征收提供必要条件。宋志红教授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实现研究——基于33个试点地区入市探索的分析》为蓝本进行阐述,其认为试点地方在促进同权实现方面取得权能拓展、规则层面基本实现同地同权、市场认可度逐步提高、入市主体自主意识和能力得到提升等成效,但与国有建设用地相比,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在权能实现上仍存在诸多差异性因素。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温世扬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于凤瑞副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李俊副教授、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罗瑞芳副研究员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吴昭军博士后在与谈环节表达了相关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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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第六单元的主题为“土地管理法修改中宅基地法律制度完善”。本单元由广州大学法学院刘云生教授与吉林大学法学院李国强教授共同担任本单元的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高圣平教授、上海大学法学院李凤章教授为主题发言人。高圣平教授指出,目前涉及宅基地制度改革的立法任务包括民法典物权编的制定、土地管理法的修改和宅基地管理条例的起草,应在民法典与土地管理法之间进行立法分工,研究“三权分置”的法律表达等问题。李凤章教授主要探讨了“三权分置”下宅基地的流转问题,认为当前我国法律禁止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因而只能通过设置次级用益物权进行流转,如此将产生纵向交易结构,无助于解决宅基地使用权的先天不足,无法解释集体向次级用益物权人收取费用等问题。烟台大学法学院张洪波教授、嘉兴学院文法学院向勇教授、浙江省安吉县政协社法委周雪逵副主任、成都大学法学院陶钟太朗副研究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曹益凤助理研究员参与了本单元的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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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的闭幕式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科研处副处长、法学院王荣珍教授主持,华东政法大学财产法研究院院长、法律学院高富平教授进行总结发言。在闭幕式上,高富平教授公布本次会议申请加入中国土地法制与乡村振兴战略会议联盟的五家单位,分别是浙江大学中国农村发展研究院、南开大学法学院、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农村经济法制创新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土地法房地产法研究中心和广州大学不动产研究院,并宣布下届会议由华东政法大学财产法研究院承办。闭幕式最后一个环节是会议联盟会旗交接仪式,在仪式中陈小君教授向高富平教授递送了会旗。本次研讨会在与会代表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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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上午,在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南海分局和南海区委政研室的大力支持下,会议承办方组织与会代表就佛山市南海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开展实地考察活动,与会代表先后考察了大沥镇布鲁森国际实验幼儿园项目与桂城街道御堡国际商务中心项目。其中,布鲁森国际实验幼儿园项目是南海区入市改革试点以来的入市“第一挂”、征收调节金“第一例”,御堡国际商务中心项目则是南海区按入市政策文件规定申请,并经审批认定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产业载体的第一个项目。通过本次实地考察活动,与会代表近距离感受广东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增加了对“南海方案”的实践认识,普遍反映收获良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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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研讨会同时也得到湾区产业投资集团、广州十楼灯光文化策划有限公司和广州市雍庆号茶业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特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