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第十九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新发展理念 新发展格局与经济法治建设研讨会”预通知

2024-01-23 15:17:37编辑:陈宇 点击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十四五”时期推动高质量发展,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握新发展阶段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现实依据,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把握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提供了行动指南,构建新发展格局则是应对新发展阶段机遇和挑战、贯彻新发展理念的战略选择。必须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创新驱动、高质量供给引领和创造新需求,提升供给体系的韧性和对国内需求的适配性。必须建立扩大内需的有效制度,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加强需求侧管理,建设强大国内市场。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制度障碍,推动生产要素循环流转和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必须坚定不移扩大开放,持续深化要素流动型开放,稳步拓展制度型开放,依托国内经济循环体系形成对全球要素资源的强大引力场。必须强化国内大循环的主导作用,以国际循环提升国内大循环效率和水平,实现国内国际双循环互促共进。

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受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国内经济发展环境等复杂因素影响,新发展格局构建面临科技创新、产业提升、区域协调发展、市场基础强化、对外开放等方面的难题。这就需要在新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完善经济法制、强化经济执法和司法工作,保障新发展格局下的高质量发展。这也需要集聚广大经济法学者的集体智慧,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贡献智识和方案。为此,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将共同举办“第十九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新发展理念 新发展格局与经济法治建设研讨会”,时间为2024年3月30日(周六)。鉴于您在经济法学领域的造诣,诚邀您拨冗参加本届论坛,发表高见,贡献才智。现将有关会务事宜预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办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二、论坛研讨问题

围绕“新发展理念 新发展格局与经济法治建设”主题,包括但不限于研讨:

1.新发展理念对经济法的引领

2.统筹国内国际双循环、促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经济法治

3.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经济法治

4.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经济法治

5.现代产业体系与科技创新促进的经济法治

6.协调创新、发展与安全的经济法治

7.市场化法治化与金融创新发展

8. 新发展阶段民营经济的经济法治保障

三、论坛时间地点

2024年3月30日(周六)

报到和会议地点:以正式会议通知为准

四、参会回执

请拟参会代表在3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参会回执》发送会务组。

 附件1 “第十九届中国经济法治论坛·新发展理念 新发展格局与经济法治建设研讨会”参会回执.docx

五、参会论文

请与会学者深入思考论坛主题,拟定具体题目,撰写论文。拟提交论文的,请在310日前将论文电子版提交至会务组专设邮箱,以便制作会议论文集。

七、论坛费用

论坛不收取会务费。参会学者的差旅和住宿费用自理。

需要书面邀请函作为报销凭证的,请在会议期间向会务组索取。

八、会务组和联络人

通讯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第八教学楼412-2室(邮编:510420)

Email:zgjjfzlt2024@163.com

联系人:余彦(13316116589)姚海放(13488699875)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谨祝工作顺利、健康如意!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学研究中心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2024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