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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2020-03-18 18:43:43编辑:陈泽萍 点击量:

各单位: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通知,现正式启动我校2020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国家社科实行限额申报,我校拟于2019年12月26日组织外国文学、新闻学项目遴选,于2019年12月27号晚组织语言学项目遴选,于2020年1月6日、7日组织其他学科项目遴选,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缺勤遴选会议,视为放弃申报资格。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邀请有正式聘用关系的校内兼职人员作为主持人参与申报,邀请校内外知名专家进行申报指导,做好申报组织工作。请申请人使用附件新版《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等申报材料。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南

本次申报设《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附件3),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相关学科中拟定了一批重要选题,申请人可结合自己的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0年度课题指南》条目分为具体条目(带*号)和方向性条目两类。具体条目的申报,可选择不同的研究角度、方法和侧重点,也可对条目的文字表述做出适当修改。方向性条目只规定研究范围和方向,申请人要据此自行设计具体题目。具体条目和方向性条目均可申报重点项目。只要符合《课题指南》的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各学科均鼓励申请人根据研究兴趣和学术积累申报自选课题(包括重点项目)。自选课题与按《课题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样对待。无论是按《课题指南》拟定的选题还是自选课题,课题名称的表述要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学科范围

课题申报范围涉及23个学科,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跨学科研究课题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教育学、艺术学和军事学等三个单列学科的申报分别由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全国艺术科学规划办、全军社科规划办另行组织。

三、项目分类和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20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管理办法》(附件5)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附件6)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科学编制经费预算。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不在需要专家。

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2月15日后出生)。

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2.课题申请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以兼职人员身份从所兼职单位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正式聘用关系的真实性,承担项目管理职责并承诺信誉保证。

3.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五、申报注意事项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0年2月15日之前的,或在2月15日前通过我省组织的结项顺利提交结项材料至全国社科规划办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注意,后者具体日期以我省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为准,一般情况需要提前1个月左右提交结项至我校科研处。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申请2020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以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10.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报课题须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以下简称《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五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为保证申报评审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评审会议召开前申报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走访、咨询学科评审组专家或邀请学科评审组专家进行申报辅导。凡行贿评审专家者,一经查实将予通报批评;如获立项即予撤项,五年内不得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凡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和评审中发现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均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11.课题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结项成果形式原则上须与预期成果一致;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最终成果实行匿名通讯鉴定,鉴定等级予以公布。除特殊情况外,最终研究成果须先鉴定、后出版,擅自出版者视为自行终止资助协议。如计划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者外语撰写成果,请在《申请书》论证中予以说明。

六、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

1.申报者提交最新《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活页》,《论证活页》需两张A3纸,字数不超过七千字,论证严格按照表头提纲写。

2.科研处根据国家文件,制定了《国家社科申请书填写说明》(附件7)及《国家社科论证活页填写说明》(附件8),请各二级单位科研秘书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审核本单位申报材料。并于提交最终申报材料时,提交本单位《国家社科项目三级形式审查表》(附件9)。

3.申请书表二论证部分参照表头提纲撰写,要求逻辑清晰,主题突出,层次分明,内容翔实,排版清晰。除“研究基础”填在表三外,本表内容与《活页》内容一致。

4.申请书表三研究基础和条件保障部分,也要按照表头提纲撰写,要求填写内容真实准确。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中的成果形式、篇数(如论文、专著、研究报告等)须与《活页》对应。

5.《活页》中不能填写成果作者姓名、单位、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只注明成果形式、篇数、第几作者即可。与本课题无关的成果不能作为前期成果填写;合作者注明作者排序。正确方式举例如下:

《xxxxxxx》,论文,核心,第一作者。

《xxxxxxx》,著作,一级出版社出版,独著。

6.《活页》文字表述中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个人信息或相关背景资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7.经费预算部分,间接经费为总经费的30%,直接经费为70%。

七、2020年度国家社科项目申报遴选指导会议安排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按时提交材料,学校申报具体工作进度安排见下表。

事项

时间安排

材料要求

备注

遴选指导会议安排

1.2019年12月24日下午五点前

提交本单位所有申报2020年度国家社科项目(艺术学、教育学除外)的申请信息

各单位科研秘书提交“附件10国家社科申报一览表”

2.2019年12月26日

外国文学、新闻学项目申请人带3份申报书到遴选会现场

具体地点安排另行通知,不参加遴选将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3.2019年12月27日

语言学项目申请人带3份申报书到遴选会现场

4.2020年1月3日下午五点前

各单位科研秘书将国家社科项目(外国文学、新闻学、语言学类项目除外)“申报书电子版”及相应的“附件10国家社科申报申报一览表”发至申报联系人骆泽深办公邮箱

无需活页,以“单位+申请人姓名”命名。特别注意:参加国家社科项目最终申报的老师,本次指导必须提交材料

5.2020年1月6日、7日(暂定)

申请人(外国文学、新闻学、语言学类项目除外)带3份申报书到遴选会现场

具体地点安排另行通知,不参加遴选将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提交最终申报材料

6.2020年2月6日集中收取申报材料

1.纸质材料:包括《申请书》和《活页》一式8份,要求统一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8份活页统一夹在第一份申请书内

2.电子版材料:上述《申请书》和《活页》,以及各单位申报一览表

3.纸质并签名的本单位《国家社科项目三级形式审查表》

由本单位科研秘书统一报送

材料报送地址:北校区行政楼423,联系人:骆泽深、赵德强,联系电话:36207045、86318922

 

科研处

20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