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致函广东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对广外法学院吴贤静教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中的专业贡献表示诚挚感谢。
吴贤静教授系“环境法典编纂研究项目”子课题“污染防治编编纂研究”核心成员。她全程参与编纂论证,重点围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等关键领域开展专项研究,提出多份兼具前瞻性与实操性的立法建议,提交的高质量研究报告,为法典相关制度设计提供了重要学理支撑。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党中央着眼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出的重大立法决策。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首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由此诞生,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迈出历史性步伐。
此次获得致谢,是广外法学院长期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成果体现。近年来,广外法学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积极支持教师参与国家重大环境立法研究,在环境资源法治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学术积淀,推动理论研究与制度实践相贯通。吴贤静教授此次深度参与国家重大立法实践,正是学院长期鼓励教师对接国家法治重大需求、将学术研究融入立法实务的生动写照。
广外法学院将进一步发挥法学学科综合优势,深化生态环境法治理论与实践研究,持续提升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能力,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为在法治轨道上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更大力量。
初审:吴贤静、陈泽萍
复审:耿卓
终审:杨敏生、石经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