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关于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相似性检测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的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规范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根据《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2016年12月修订)》(广外校[2016]55号)要求,学校将加强学术诚信建设,对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简称“毕业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现将法学院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相似性检测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测对象
法学院2018届全体本科毕业生,包括法学(辅修)毕业生。
二、检测软件
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抄袭检测系统”。网址:http://gdufs.check.cnki.net/(也可从教务处网页的链接进入检测系统)。
系统使用手册:即附件1(学生)、附件2(教师)(也可在教务处网页上下载)。
知网系统登录: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学号(学生)或工号(教师)。
三、检测流程
1. 为避免检测结果的偏差,只对论文的主体部分进行检测,提交检测的论文应去除:“目录”、“诚信承诺”、“致谢”、“附录”等部分。
2.检测毕业论文均需为word版本格式的电子版材料,电子文档命名为:专业+学号+姓名.doc,由学生上传检测,并截图打印最后一次检测报告。
3.指导教师审核。检测报告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负责确保论文定稿和查重报告所检论文是否一致,在检测报告首页签名确认并给予成绩。检测报告随毕业论文定稿一并交学院存档。
四、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办法
检测结果以最后一次检测结果为准,处理办法如下:
检测结果一:“总文字重复率”≤20%,通过检测,是否修改由指导教师或学生自定。
检测结果二: 20%<“总文字重复率”≤50%,疑似抄袭,修改后可申请复检,复检通过后参加答辩或给予成绩。复检仍未通过,由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鉴定作出结论,并报教务处备案。
检测结果三:“总文字重复率”>50%,认定为抄袭,不能参加论文答辩,毕业论文成绩认定为“0”分。
五、检测时间安排
检测次数 |
检测时间 |
要求 |
第一次上传检测 |
3月26日-3月30日 |
一、“总文字重复率”≤20%,通过检测,是否修改由指导教师决定;二、未通过参加第二次检测 |
第二次上传检测 |
4月3日-4月6日 |
一、“总文字重复率”≤20%,通过检测,是否修改由指导教师决定;二、未通过申请参加补测 |
补测 |
4月10日-4月13日 |
若补测仍未通过,将按照上述第四条“检测结果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