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著华,男,1966年生,法学三级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广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广东省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广东省法学会地方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基地专家、广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与司法监督专家、广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广州、珠海、佛山、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广州市南沙区(自贸区)人民法院咨询专家、广东金轮律师事务所律师兼首席商事顾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首席法律顾问。
华东师范大学法学学士(1988年)、北京大学法学硕士(1999年)。长期从事民法基本理论以及合同法、物权法、侵权法的教学、科研工作。主持、参与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民间借贷的规制模式与规制重点)、广东省软科学项目(广东发展服务外包中的商业秘密保护体系)等各类项目30余项。在《法商研究》、《现代法学》、《社会科学》、《学术研究》等法学、综合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专著、合著8部。长期从事民商事法律实务工作,处理了数百件房地产与建设工程、金融、股权转让等民商事纠纷。参与《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广州市房地产开发项目车位和车库租售管理规定》等立法论证与表决前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