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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志愿者代理诉讼再获成功

2014-11-13 00:00:00编辑: 本站原创 点击量:

本网讯 (文字:严裕港 摄影:刘滢 网编:杨奕 2014年10月22日广外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法援”)承接的教育合同纠纷案件在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庭,法援志愿者李维钰和李育彬作为委托代理人出席,最终助当事人索赔成功。

2014年08月19日,当事人黄小姐向法援咨询案情,并提出委托法援起草起诉书的请求,法援遂派出法援志愿者李育彬、李维钰、陈伟媛、严裕港负责本次案件。此案大致案情为:dj培训工作室(被告)收取了我方当事人2800元的学费,承诺我方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老师、一对一教学和自由选择学习时间。后来,我方当事人由于个人原因把课程时间延后了一个月,而那位老师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离开机构,去了外地从事别的工作,导致我方当事人自己的学习时间一直被拖延。双方矛盾产生之后,该机构提出了保留两年学籍的意见,而当事人希望解除合同,不排除通过诉讼程序拿回自己的学费。

根据当事人的案情描述以及提供的证据,志愿者们提供了了两个解决方案:一个是通过诉讼解除合同,另一个是通过双方庭下和解,得到相应的补偿。在一个半月的时间内,他们通过查找法条和相关案例资料,咨询有办案经验的老师及其他志愿者等方式,向当事人分析了这个案件的可能性、具有的风险并耐心解答了当事人所有疑问。最终当事人选择了到法院立案,并于2014年9月21日收到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的传票。当事人立即与法援志愿者们联系,希望志愿者们可以作为她的委托代理人出庭。志愿者们立即按法律程序通知当事人办理了相关的手续。直到出庭之前,业务员和助理还在积极研究我方的漏洞和应对方式,作出必要时可通过调解优先保证当事人利益的策略,并估计法庭作出的调解金额将在1000元至1500元。

法援志愿者在越秀区人民法院前合影留念

该案件于2014年10月22日在越秀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李维钰与李育彬作为原告委托代理人与原告一齐出席。两名代理人和原告在庭上据理力争,在2014年10月30日,我们法援接到当事人的通知,原告最终获得了2000元的赔偿金额,这已经超出了预想中调解的最高金额!当事人非常高兴也非常感激法援志愿者们所做的努力,并表示要写感谢信给广外法援。

“以法之手,援您之需”。不管金额多少、案件大小,广外法援都会从当事人利益出发尽力为当事人提供服务,愿法援能够用法律之手帮助到越来越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