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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张翔教授来我院开展“宪法:权利、权力与权衡”学术讲座

2023-12-04 14:38:32编辑:陈宇 文字:郭文锋 图片:郭文锋、黄媛 审核:学院宣传组 点击量:

本网讯 2023年11月25日下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云山法学大讲堂”第34讲在大学城校区成功举办。本次讲座邀请到了北京大学法学院张翔教授主讲,讲座的主题是“宪法:权利、权力与权衡”。本次讲座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黄喆副教授主持,天津大学法学院王建学教授、南开大学法学院李蕊佚副教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张鹏老师担任与谈人。湖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刘怡达、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陈家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宁凯惠、李福林老师等校内外老师及广外法学院同学200余人现场聆听,会场座无虚席,气氛热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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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喆副院长主持)

讲座伊始,黄喆副院长简要介绍了主讲人及与会嘉宾,对各位嘉宾表示热烈欢迎与衷心感谢。

张翔教授从“权利”“权力”“权衡”三个主题词切入,深入浅出地讲解了 “个人权利”“国家权力”以及“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权衡”三个命题,深刻地阐释了“ 什么是宪法”“为什么宪法要确立国家权力的统治”“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应该怎样平衡”这三个法治国家建设的基础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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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翔教授)

张翔教授首先指出宪法应将视线投射于个人与国家之间关系的良性互动上,宪法是保障人民权利的根本法,其核心为民主制度、权力控制、公民权利保障和最高法律效力。其次,他分别从宪法的组织法特性、宪法与国家的正当性、宪法与国家权力配置、宪法与国家目标、宪法与国家权力的制约与监督五个视阈阐述了宪法确立国家权力统治的重要意涵。他表示,从“守夜人国家”到“福利国家”,再到现代风险社会,对国家治理能力之要求不断提高,宪法应当与时俱进。社会主义国家宪法对国家能力提出殷切的期望。除此之外,他认为处理价值冲突与权益矛盾,需要进行手段与目的之间的理性权衡,应适用比例原则。要从目的正当性、手段适当性、手段必要性等角度来解析比例原则,必要时也需借助其他学科知识加以解释。最后,张翔教授强调宪法是一门入门容易深造难的学问,其蕴含宏大的价值性判断与细致精微的现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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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现场)

在与谈环节,王建学教授表示宪法精华与魅力在于“权衡”,在取舍与衡平过程中,要明晰国家的功能定位,需要透过宪法的价值预设与立法预设去穿透具体问题的本质,在学习过程之中要持有规范性批评思维与质疑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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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学教授)

李蕊佚副教授认为,宪法研究应兼具理论研究深度与广度,需要综合运用多学科知识,结合部门法的相关内容,兼具理论研究深度与广度。正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掌握好一门外语,适当地涉猎国外宪法也有利于破解理论难题与优化制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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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蕊佚副教授)

张鹏老师分享了法教义学、社科法学的理解以及思辨思维的重要性,提出了情感驱动对学术研究的重要意义。他认为对于宪法的学习需要回归宪法文本,认真体会其深刻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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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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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学生提问)

在互动交流环节,张翔教授还就现场学生的提问进行一一解答,最后,本次讲座在热烈的氛围中圆满结束,与会嘉宾与在场师生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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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次讲座前,张翔教授等还与法学院宪法行政法教研室青年教师座谈交流,结合自身学术生涯,围绕研究立场、学术规划、研究方法等悉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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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人简介:张翔教授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德国柏林洪堡大学访问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国家监察委员会首届特约监察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专家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