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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校区法律援助中心(法硕)本学期正式开展活动

2010-10-18 00:00:00编辑: 本站原创 点击量:

   根据学校和学院的校区布局调整,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校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部成员由法学院第一届法律硕士生组成。20101015日,经严格选拔产生的北校法援成员在学院会议室进行正式开展活动前的动员与培训。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卢海清出席并主持了本次会议。卢海清副书记就法律援助工作的性质、本院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职能、法律援助工作的规章制度与工作规程,以及国内外法律援助领域的发展状况,与新招募的法律援助中心成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学校教育不可缺少的内容”,“服务社会的重要途径”

卢海清副书记指出,法学院的学生既要学好专业课程,也要积极参与各种形式的校园活动与社会实践。其中,法律援助活动,对法学院学生的全面发展尤为重要。卢书记认为:法律援助是学校教育不可缺少的内容。通过像医生那样的坐堂听诊等形式对社区提供服务,同学们既可以从中学以致用,也能够在实践中深化对法学理论与现行法律规范的理解。更为重要的是,法律援助中心为同学们服务社会提供了机会。卢海清副书记强调:法律援助,是同学们服务社会的重要途径。他认为,作为一名法学院学生,必须关注社会民生,用自己所学的知识与技能为社会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既是公民代理人,也是学校法律援助志愿者”

卢海清副书记给与会同学详细介绍了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工作内容。本校法援中心自去年成立以来,主要承担以下职能:第一,“坐堂听诊”,接受群众的咨询,为群众提供法律意见。在求助的群众有需要,并且法援中心有能力的情况下,以公民代理人的身份为当事人代理诉讼。这样,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得以伸张,同学们的法律实务能力也得到培养。对此,卢书记指出:“为当事人代理案件的时候,你们(指法援中心成员)有两重身份,既是公民代理人,也是学校法律援助志愿者。”第二,在校内与学校周边进行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以提高校区与周边社区的法制氛围。第三,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使同学们能够深入农村,了解农村法制建设的现状。

  “模拟律师事务所”,“提供无偿服务”

众所周知,律师行业是一个与当事人身家性命的有着重大关系的行业。律师工作作风是否认真、严谨?律师是否具备相应的业务能力与职业素养?律师对法律的态度是否端正?上述问题的答案决定着当事人维权行动的效果。因此,卢书记对与会的法援中心新成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他说:“要认识到法援工作的严肃性。法援中心就是模拟律师事务所,应该建立一套完备的规章制度,严格遵照规章制度办事”。另外,卢书记强调,法律援助中心不以盈利为目的,不得向当事人索取报酬。同时,法援中心应作为一个整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避免私下结案。

  “既是实习,也做科学研究”

法律援助活动不仅为同学们培养法律实务能力打造了平台,而且也为同学们进行科学研究活动提供了难得的契机。卢书记鼓励法律援助中心的同学积极参与学校的科研创新的项目申报。他建议同学们密切关注社会热点,积极组织学术交流与案例研讨等活动,充分利用法援中心所提供的有利条件进行科学研究。卢书记希望同学们能够实务与科研双管齐下,把课堂上所学的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并在实践中得到升华。

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北校区法律援助中心(法硕)的启动。同学们对法律援助领域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获得许多有关律师行业与法律实务的重要信息与宝贵经验,并对今后的学习与发展有了更为清晰的思路。因此,同学们都觉得本次会议受益匪浅。希望广外法律援助中心能够越办越好,为社区提供更优质的服务,为同学们的成长打造更有力的平台。

附:

广外法援北校值班地点:白云区白云大道北2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第一教学楼127室,

时间:周一至周五下午2:00至5:00

电话:020-36207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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