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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

2010-10-11 00:00:00编辑: 本站原创 点击量: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本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经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委员会审查,决定聘任下列人员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现予公告(排名不分先后)

蔡镇顺 常廷彬 杜晓君 范利平 黄丽萍 李耀芳 刘晓蔚 龙著华 石佑启 孙晓萍 王荣珍 吴兴光 叶昌富 张永华 周新军 朱最新

特此公告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教育中心

201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