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14-2015学年度下学期补缓考安排
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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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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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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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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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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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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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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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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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区G212
北校区
四教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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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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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22日
(星期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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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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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区:
陈春华
北校区:
刘湘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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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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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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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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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注意事项
1.有补考资格的学生仅限于上学期期末考试必修课不及格的学生,重修不及格的课程不能补考(必须再申请重修);凡由于旷考或考试违纪、作弊造成成绩不及格的,均不予补考,该课程必须重修。
2. 上学期期末办理缓考申请的同学按时参加本次补缓考。
3. 考生凭学生证(或借书证、一卡通)进入考场。
4. 补缓考《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两门课程的同学,考试时间顺延至当天下午17:30。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