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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山法学大讲堂:陈卫东教授讲授“刑事诉讼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

——博士生导师讲座系列

2022-11-11 12:32:56编辑:范聪 点击量:

 

2022年11月8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主办的“云山法学大讲堂”之第四期博士生导师讲座“刑事诉讼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通过腾讯会议在线上召开。本次讲座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法学工作室首席专家、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陈卫东教授主讲,我校法学院周新教授主持,300名师生共同参与。讲座正式开始之前,主持人周新教授对陈卫东老师的受邀参与以及与会的老师、同学们表示欢迎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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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伊始,陈卫东教授重申了刑事诉讼法的重要地位与独立价值。陈卫东教授强调程序乃实体之母,刑事实体法的实现必须依赖于程序法的保障,当实体正义与程序公正发生冲突的时候,应当遵循程序优先于实体的价值选择。

陈卫东教授以1979年中国第一部刑事诉讼法的制定及1996年、2012年、2018年刑事诉讼法的三次修改为时间线梳理了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发展脉络。陈卫东教授指出,回顾刑事诉讼法四十年的法治历史,我国刑事诉讼立法经历着由粗放到精细的不断完善之过程,在制度建设方面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在价值选择上从“打击犯罪”到“人权保障”;在实践效果上从“执法不严”到“公正司法”。

此外,陈卫东教授系统梳理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在未来发展中应重点关注和探讨的四大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平衡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价值选择;二是如何平衡程序正义与诉讼效率之间的关系;三是公、检、法三机关、监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之间如何互相制约与互相配合;四是如何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陈卫东教授强调,刑事诉讼法应当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法治民主、贯彻实事求是,进一步推进刑事诉讼法的精细化、科学化、合理化,真正建立起体例完善、内容精准的刑事诉讼制度,保障刑事司法良善、规范地运行。

在讨论环节中,陈卫东教授与线上师生们就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机关的审前主导与以审判为中心之间的关系、刑事诉讼法法典化、以及检察机关为了被告人的利益而抗诉是否适用上诉不加刑原则等问题展开了深入探讨。讲座学术讨论氛围浓烈,引起了同学们对刑事诉讼法发展关注和思考。

最后,周新教授对陈卫东教授的精彩讲座表示感谢,同时感谢杨帆教授、常廷彬教授、同学的热情参与,并期待陈卫东教授在疫情结束后莅临广外指导。


主讲人介绍:

陈卫东,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法学工作室首席专家,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副主席,国际证据科学协会理事。受聘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北京市公安局专家咨询委员,北京师范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山东大学、河北大学、湘潭大学、中国刑警学院、国家法官学院兼职教授,《法制日报》专家顾问团成员。在《求是》《法学研究》《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家》《法商研究》《政法论坛》等法学核心期刊发表文章百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美国律师协会项目、司法部委托项目等社科项目30余项,独著、合著、参著专著、教材30余部,入选“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北京市优秀青年法学家、CCTV2012年度十大法治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