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8日,由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法语国家法制研究中心主办,法国驻华大使馆法律处、法国大陆法基金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协办的第三届中法民法典研讨会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成功举办。
研讨会现场
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中央财经大学、复旦大学、武汉大学、巴黎第二大学、蒙彼利埃大学、日内瓦大学等国内外八十余家单位的120多名中法专家参与了本次会议。本届研讨会的与会学者立足实践、深耕理论,就民法典的相关问题贡献了精彩的学术创见,为民法典下一步的编纂工作提供了十分有益的思想资源与理论支持。
研讨会由“人格权编”、“合同编总则”、“合同编分则”、“侵权责任编之一”、“侵权责任编之二”等五个单元组成。
其中,第五节研讨会由苏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方新军教授及法国司法部民事事务司副司长Valérie Delnaud女士主持。我院副院长王荣珍教授首先以一系列事故为例明确了对于自动驾驶汽车事故责任进行思考的必要性,并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没有专门法规定的情况下,应当如何解决这一问题。王荣珍教授认为可以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和产品责任两个方面进行思考。首先在交通事故责任当中根据人对车的控制力程度进行不同的责任分配,如果人对汽车形成一定的控制时可以基于人的过错追究人的责任,而如果自动驾驶系统应当警示但没有时可以从产品责任的角度追究生产者的责任。
王荣珍教授发言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教授在总结中指出,中法两国之间长期以来的人文交流,在文化上产生了重要的相互启发和相互借鉴的作用;在中国民法典编纂进入到关键时刻的今天,这样一次高端的学术研讨会同样是为了在法学的领域中进行两国文化的深入互动,相互寻求启发与借鉴的思想资源。1804年法国人民有了一部让法国人民至今都引以为傲的民法典,中国人民也特别希望在2020年3月两会闭幕的时候,能够产生一部让全体中国人都深感骄傲的中国民法典。这一伟大的目标,值得我们为之不懈努力和奋斗。最后,本次研讨会在与会代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