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1月14日晚7点,第七期法学论坛在教学楼E104举办,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陈桃生作为本期论坛主讲人,他以其幽默的谈吐,深入浅出的分析,为大家带来了一场精彩的演说。本次论坛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卢海清主持,团委书记郭嫄出席本次论坛。

讲座吸引了众多同学
卢海清首先介绍了陈桃生博士的一些个人经历及法学院开展法学论坛的目的。他指出,法学论坛提供了一个学术交流的平台,另外也给法学专业的学生提供了锻炼自己口才的机会。
随后,
陈桃生
博士正式开始本次演讲。

陈桃生博士给大家带来一场精彩的演讲
陈桃生博士一上场就显得十分的谦虚,自称是半路出家学法律(他原是暨南大学
文学硕士
),然后便从案例切入,引导观众用法律的眼光去看待一些貌似平常的事。他提到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曾颁布过的一个地方性法规《辽宁省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草案)》中的一项内容,规定与老年人分居的年轻人必须经常回家看望老人,否则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陈桃生博士指出,这种所谓立法是将道德范畴的行为用法律去强行干涉,是不具有合理性的。
他还提到法律思维的要素,即严密的逻辑意识,宪法至上意识,权利至上意识,怀疑批判意识以及责任义务意识。陈桃生分别从这些点分析了我国目前的立法缺陷,并列举了一些荒唐的事例,诸如男领导不许配女秘书:从乡到城要办证,从城到乡却不用等等。其间,
陈
博士风趣幽默的谈吐,引得现场笑声一浪高过一浪,气氛十分活跃。

现场同学积极提问
在随后的提问环节中,一个接一个的问题被现场的同学抛向陈桃生,陈桃生一一给予解答,妙语连珠,引得现场一阵阵热烈的掌声。一个男生问陈桃生作为一个法律人对“正义”的定义是什么,陈桃生博士答道:“一个人根据他影响面的不同,对正义会作出不同的解释,就像孙中山,他所认为的正义就是‘天下为公’。那么一个法律人的正义就不仅仅是要遵纪守法,还要在道义上有更高的要求。”
晚上9点,第七期法学论坛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