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法学院拟开展2025年国际交流暑期项目选拔工作通知

2025-05-14 14:06:31编辑: 点击量:


为进一步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开拓学生国际视野,丰富学习经历,法学院拟选派部分优秀在校生暑期赴国(境)外参与国际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对象

法学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选拔原则

本科生:国际组织创新班,研究生:涉外律师班、国际仲裁班、“小语种+法学”班、涉外法治人才班优先录取;高年级学生优先录取。

本次拟推荐项目包括五个,如果最终选拔的人数不能达到最低的成团要求,将取消该项目。如果报名人数超过成团人数,将在考察学业成绩、英语水平、日常表现等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或开展面试。同等条件下,英语水平较高者优先考虑。

三、 项目介绍

(一)新加坡国立大学(20人)

项目名称:人工智能算法的法律与监管

项目时间:2025年7207278天)

项目费用:学院可以报销学费、住宿费、保险费、上课大巴费、一次性往返机票(机票丢失不予报销)。用餐、护照及签证办理及其他个人消费等,由学生个人承担。

项目简介(见附件1)

(二)剑桥大学(20人)

项目名称:领航计划-国际法学与英国公共政策

项目时间:2025年8月18日—8月31日(14天)

项目费学院可以报销学费、住宿费、保险费、上课大巴费、一次性往返机票(机票丢失不予报销)。用餐、护照及签证办理及其他个人消费等,由学生个人承担。

项目简介(见附件2)

(三)香港大学(15人)

项目名称:国际法学与公共政策

项目时间:2025年7月27日—8月2日(7天)

项目费用:学院可以报销学费、住宿费、保险费、上课大巴费。用餐、机票、护照及港澳台签注及其他个人消费等,由学生个人承担。

项目简介(见附件3

(四)联合国(10人)

项目名称:国际法与公共管理

项目时间:2025年8月3日—8月16日(14天)

项目费用:学院可以报销学费、住宿费、保险费、上课大巴费、一次性往返机票(机票丢失不予报销)。用餐、护照及签证办理及其他个人消费等,由学生个人承担。

项目简介(见附件4)

(五)涉外法治精训班15人)

项目名称:美国法院实习

项目时间:预计2025年8月—2025年9月(2个月)

项目费用:学院可以报销学费、住宿费、保险费、一次性往返机票(机票丢失不予报销)。用餐、护照及签证办理及其他个人消费等,由学生个人承担。

项目简介(见附件5)

该项目必须提供个人简历(全英),学院将进行初步筛选,交由美国法院,最终由美国法院的法官择优录取。

四、 费用说明

一切费用由学生先行垫付,学生回国后,并取得相关结业证明,学校将根据本通知发布的由学院资助的部分进行报销。如资助政策有变化,以最新的规定为准。

以上费用的资助额度均需遵照财务处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应积极配合报销流程,提供相关材料及合法有效的票据进行报销,若因提供的材料或票据不符合相关报销规定导致无法报销的,则需自行承担费用。

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需缴纳我校学杂费以及相关费用。

五、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有从事涉外法治工作的强烈意愿。

(二)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学习、工作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截至2025年5月,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分应在85分以上,各科无不及格情况。

(三)具备较高的英语水平:满足以下其中一项: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00分、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50分、学术类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托福成绩不低于90 分(外语成绩证明有效期截至2025年5月)。

(四)综合素质高、身体健康,心理健康,适合长期在外交流学习,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集体意识强、组织纪律观念强,能够展现我院学生良好精神风貌,同等条件下,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以及优秀的组织管理能力者优先录取。

(五)同等条件下,具有涉外实习或涉外工作经验、过往具有海外交流经验者优先录取。

六、申请材料

(一) 在校成绩单复印件;

(二)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

(三) 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实习、工作证明复印件;

七、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7日17:00前,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PDF(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gdufs2025summer@126.com,各文件以“姓名+文件名称”命名,邮件标题注明“姓名+XXX暑期国际交流报名表”。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法学院不予受理。

八、选拔流程

(一)信息发布

(二)个人申请

(三)资格审查

(四)面试选拔

(五)结果公示

(六)上报审批

(七)提名推荐

九、注意事项

(一)选拔结果一旦公布,不允许被录取的学生随意退出。学院官网公示录取结果后,学生必须签订承诺函。被录取的学生不得无故放弃,若有在确定名额之后随意放弃等不诚信行为,学院将有权取消其在读期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同意参加面试视为知晓并同意本条款。

(二)请同学们规划好个人时间,逾期不接受报名和材料补充。

(三)参与法学院2025年国际交流暑期项目的学生无法使用此项目再次申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奖学金”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学生出国(境)学校奖/助学金”。

(四)请认真检查材料,材料不合格将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内容将取消申请资格。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我院对本次选拔工作具有最终官方解释权。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可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020-36207174。            

 法学院

2025年5月14日


附件1:新加坡国立大学“人工智能算法的法律与监管”项目简介.docx 

附件2:剑桥大学“国际法学与英国公共政策”项目简介.pdf 

附件3:香港大学“国际法学与公共政策”项目简介.pdf 

附件4:联合国“国际法与公共管理”项目简介.pdf 

附件5:涉外法治精训班项目简介.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