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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拟开展2026年【视界·法学】国际交流暑期项目选拔工作通知

2026-04-01 11:22:46编辑: 点击量:

为进一步提升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质量,创新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开阔学生国际视野,丰富学习经历,法学院拟选派部分优秀在校生赴国(境)外参与国际交流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对象

已取得法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具体选拔对象见项目内容)

二、选拔原则和选拔方式

(一)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择优选拔原则。

(二)同等条件下,本科生中的国际组织创新班,研究生中的涉外律师班、国际仲裁班、“小语种+法学”班、涉外法治人才班等优先录取。

(三)同等条件下,相同学历层次中的高年级学生、英语水平较高者、具有涉外实习或工作经验或海外交流经验者等予以优先考虑。

(四)选拔流程:

1.信息发布;2.个人申请;3.资格审查;4.面试选拔;5.结果公示;6.上报审批;7.提名推荐。

三、 项目内容

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20人)

选拔对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2023级、2024级本科生

项目名称:澳大利亚悉尼科技大学暑期访学项目

项目时间:2026年7月20日—10月16日(90天)

项目费用:学院可以报销学费、住宿费、保险费、一次性往返机票(机票丢失不予报销)。用餐、护照及签证办理及其他个人消费等,由学生个人承担。

项目简介(见附件2)

英国剑桥大学(26人)

选拔对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项目名称:领航计划(国际法治菁英)

项目时间:2026年8月16日—8月29日(14天)

项目费用:学院可以报销学费、住宿费、保险费、上课大巴费、一次性往返机票(机票丢失不予报销)。用餐、护照及签证办理及其他个人消费等,由学生个人承担。

项目简介(见附件3)

新加坡国立大学(30人)

选拔对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项目名称:人工智能算法的法律与监管

项目时间:2026年8月2日—8月9日(8天)

项目费用:学院可以报销学费、住宿费、保险费、上课大巴费、一次性往返机票(机票丢失不予报销)。用餐、护照、签证及其他个人消费等,由学生个人承担。

项目简介(见附件4)

香港大学(20人)

选拔对象:本科生

项目名称:国际法与实务应用

项目时间:2026年8月9日—8月15日(7天)

项目费用:学院可以报销学费、住宿费、保险费、上课大巴费。用餐、机票、护照及港澳台签注及其他个人消费等,由学生个人承担。

项目简介(见附件5)

四、 费用说明

(一)入选各访学项目的学生,须严格履行访学相关义务(具体详见本通知第十条),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相关结业证明、配合学院开展后续宣传报道、按期提交访学材料、参加学院组织的访学报告会、按时提交完整合规的报销材料等,可按规定享受对应项目资助。若未按要求履行相关义务,学院有权不予资助或追回已资助的款项。

(二)一次性往返国际机票和保险费用由学生先行垫付学生回校后,学院将根据本通知发布的由学院资助的部分进行报销。如资助政策有变化,以最新的规定为准。

以上费用的资助额度均需遵照财务处及相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学生应积极配合报销流程,若因学生本人提供的材料或票据不符合相关报销规定导致无法报销的,则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相关费用。

学生在交流学习期间需缴纳我校学杂费以及相关费用。

五、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学成后有从事涉外法治工作的强烈意愿。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成绩优秀,无重修记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截至2026年4月,专业必修课程平均分应在85分以上,各科无不及格情况。

(三)具备较高的英语水平:满足以下其中一项: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500分、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50分、学术类雅思成绩不低于6.0分、托福成绩不低于90 分、专业四级和专业八级证书合格及以上。外语成绩证明有效期截至2026年4月。

(四)综合素质高,适合长期在外交流学习,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和生活自理能力,集体意识强、组织纪律观念强能够展现我院学生良好精神风貌同等条件下,具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以及优秀的组织管理能力者优先录取。

(五)研究生导师和所在学位点批准同意派出。其中,定向培养博士生,即入校时有工作单位且签订了定向委培协议者,申请出国访学时应征得原单位的同意。

(六)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学院国(境)外资金资助的。

2.已获得或曾享受学校各类国际交流项目资助的。

3.申报各类公派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4.同期正在申请学校国际交流项目和国际学术会议资助或已获批的。

六、申请材料

(一) 在校成绩单复印件或扫描件;

(二)外语成绩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三) 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实习、工作证明复印件;

(四)个人报名汇总表(附件6)。

七、报名时间

2026年4月7日17:00前,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为PDF(压缩打包)发送至邮箱:gdufs2025summer@126.com,各文件以“姓名+文件名称”命名,邮件标题注明“姓名+XXX访学项目。若报名材料不符合要求,法学院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一)选拔结果一旦公布,不允许被录取的学生随意退出。学院官网公示录取结果后,学生必须签订承诺函,同意参加面试视为知晓并同意本条款。被录取的学生不得无故放弃,若有在确定名额之后随意放弃等不诚信行为,学院将有权取消其在读期间一切评奖评优资格

(二)逾期不接受报名和材料补充。

(三)参与法学院2026年【视界·法学】国际交流暑期项目的学生无法使用此项目再次申请“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奖学金”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本科学生出国(境)学校奖/助学金”。

(四)请认真检查材料,材料不合格将影响进入下一环节。申请材料中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内容将取消申请资格。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我院对本次选拔工作具有最终官方解释权。有意向申请的同学可在工作时间内电话咨询:020-36207174。

九、 受资助学生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外事纪律,遵守所在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及访学单位的规定。保证在国(境)外期间,全身心投入学习与科研,及时向导师和学院汇报学习情况,保持定期联系,按时回国。

(二)访学前后按要求及时办理各类出国(境)审批和备案手续(含线上办事大厅办理保留学籍和恢复学籍手续)。

(三)按访学所在国(地区)和访学单位要求及时购买医疗和意外伤害等保险。

(四)访学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五)访学结束回国后1周内必须提交以下结项材料:

1.结业证书;

2.访学报告及学习期间的照片,包括访学期间的个人访学报告、学习照片3—5张等其他与本专业学习相关的访学材料,如提交的访学材料不合格者,需要重新提交,直至符合访学要求为止;

3.配合学院后续访学成果宣传推广:包括但不限于每人1篇800字左右的新闻报道(图文并茂)、新闻采访、招生宣传视频拍摄等;

4.参加院内举办的访学成果交流会(具体时间等学院通知安排),介绍访学期间的学习和研究成果;

5.访学期间的所有出入境记录(含护照签证信息、出入境盖章页和移民局查询的出入境记录)。

6.财务报销所需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机票、登机牌、发票等。

十、受资助博士生如发生以下情况,学校有权取消或追回已发放的费用,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申请材料中有虚假信息者;

(二)未参加已成功申请的项目,或未完成学习和交流任务,学习成绩不合格者;

(三)交流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外事纪律者;

(四)交流期间违反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者;

(五)无正当理由,未准时返校及改变学习和交流路线者;

(六)回校后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者;

(七)派出前有不及格、重修或违法、违规、违纪记录者;

(八)违反项目协议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学院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