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0年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申报及校级优秀实习基地评选的通知

2020-07-19 19:41:29编辑: 点击量:

各学院:

为加速推进我校实习基地的建设,切实提高大学生实践创新能力,进一步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我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0年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申报及校级优秀实习基地评选活动。

    一、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申报

(一)申报条件

1、校企双方合作1年以上,取得阶段性建设成果的项目;

2、具有校级立项建设基础,学校正式发文立项建设的项目;

3、项目负责人所主持的省级质量工程项目(教改项目除外)已经通过结题验收;

4、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职称;

5、同一教师作为负责人不能同时申报多个类别项目。

(二)申报范围和限额

1、2012——2019年校级优秀实习基地,已成功申报2012——2019年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的实习基地除外。

 2、每个学院限额推荐1项。

3、学校将根据评审结果排序择优推荐2-3项申报省级大学生实践教学基地,具体推荐名额可能会根据各单位质量工程各类项目申报情况作适当调整。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填写《广东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附件1)

2、实践基地建设方案(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

3、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以及实习教学指导书、教学计划等);

以上材料纸质版各一份,word及pdf扫描件电子版一份。

二、校级优秀实习基地评选

(一)指导思想

1、改革传统的人才培养方式,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树立学生服务社会的观念,激发学生探究专业领域新问题的兴趣,增强学生实践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2、推进我校实习基地建设,加强与企业、行业、政府的合作,探索开放、联合、共建的新模式,建设一批条件优良、管理规范、运行稳定、产学结合的大学生校外实习基地;

3、缩短学生与企业、行业、政府的距离,便于学生及时将专业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满足学科、专业和实验室建设的需要。

(二)评选范围

已签署实习基地协议、一直保持较好的合作关系,且近1年来有接受实习学生的本科专业校外实习基地(20122019年已立项的校级优秀实习基地不得重复申报);

(三)评选标准

1、合作单位条件

1)合作的企事业单位应是正式的法人单位或政府机关,且组织机构健全,具备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先进的生产手段、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模式,拥有高素质的职工队伍,在本地区、本行业知名度高、社会影响大;

2)合作单位对学生实习工作高度重视,具有对学生实习进行必要的组织、指导和管理的能力,指定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和管理实习工作,并有相应的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指导学生实习;

3)合作单位能够很好地满足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的相关要求;

4)合作单位能较好地提供学生实践所需的学习、生活和劳动安全保护等保障条件,具有良好的卫生环境。

2、政策保障

1)实习工作组织严密,规章制度齐全,管理严格规范,有安全的、科学的操作规范,有切实可行的实习基地建设保障机制;

2)合作单位能够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接受学生实习,按实习要求妥善安排学生的实习工作,较好地履行实习基地协议书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有科学合理、组织严密的实习计划和具体的实习指导书,实习内容符合教育规律和实习教学要求,实习效果好,学生收获大。

3、合作基础与建设方案

1)校企双方具有1年以上良好的合作基础,建立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并有3年以上的继续合作的协议;

2) 实习基地具有一定规模,原则上一次至少可以容纳15名学生实习,受益面广、利用率高;

3)合作双方应有先进的实践教学理念,科学合理的校外人才培养基地建设规划,目标明晰、措施具体、保障有力;

4)合作单位能积极配合学校的教学实习工作,能满足我校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为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提供场地和指导人员,妥善处理有关教学实习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4、师资队伍建设

1)要求具有一支相对稳定的专兼结合,学历、年龄、学科(专业)和职称结构合理,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实践经验丰富、实践教学能力强的师资队伍担任实习指导工作;

    (2)学院原则上至少要有1名讲师以上职称的专业教师作为校外实习基地的校方负责人,并有足够数量的教师指导学生实习;

    (3)合作单位应有1名高级职称的专家或中层以上管理干部作为校外实习教学基地的合作方负责人,并有足够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学生实习和参与校内外人才培养基地的建设;

    (4)校企双方应建立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激励机制和政策措施,引导学校高级职称教师和企事业高水平专业人员参与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和指导学生实习。

(四)评选办法

1、申报及评审

1)优秀实习基地评选分申报单位自评和学校评审两个阶段。

2)由申报单位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实习基地评审指标体系》(附表2)要求进行自评,推荐自评为优秀的实习基地,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实习基地申报表》(附件3)进行申报。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校级优秀实习基地。

2、申报材料及要求
每个参评的实习基地均应提交以下材料:

1)实践基地建设方案(包括组织机构、管理办法、师资队伍、实践条件、实践形式、实践内容、接纳学生数量等);

2)优秀实习基地申报表(见附件3);

3)相关支撑材料(包括企事业单位简介、资质证明、共建协议等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以及实习教学指导书、教学计划等)。

以上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一份,word及pdf扫描件电子版一份。

三、其他要求

所有申报及评选材料请于2020年9月1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科(北校区行政楼120室,南校区行政楼237室),电子版请发送至李莹老师办公邮箱。

如有不明之处请与实践科联系。

联系人:李莹/葛长娜   86254489/39328937

 

附件:1、广东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书

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实习基地评审指标体系

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优秀实习基地申报表

4、2012-2019年国家级、省级优秀实习基地一览表

5、2012-2019年校级优秀实习基地一览表

 

 

                                                教务处

                                             2020年7月15日

 

  • 附件【附件.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