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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选聘工作的通知

2020-11-25 21:01:19编辑: 点击量:

学校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商请协助开展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选聘工作的函》(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符合选聘标准且有意申报的人员填写《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2),并按函件要求准备照片及相关材料,于12月8日前提交纸质版至人事处师资科办公室(北校行政楼301),同时将推荐表及其他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263425218@qq.com。

特此通知

 

联系人:陈钰杭、肖锐

联系电话:36207069

 

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