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扩大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内涵和外延,打造差异化、特色化人才培养,2023年,我院新增开设法律硕士(小语种+法学)专业方向并启动招生。为做好法律硕士(小语种+法学)研究生培养工作,6月3日,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涉外律师学院)于线上举行了法律硕士(小语种+法学)研究生培养方案论证会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日语语言文化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杨晓辉,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东京办公室首席代表、深圳市律师协会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尹秀钟,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高级合伙人黄桂洪,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桦,副院长韩永红出席了论证会议。会议由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宁凯惠主持。
论证会议现场(在线)
宁凯惠从培养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依据、结构与内容,与涉外法治人才、涉外律师、国际仲裁项目的区别与联系等内容向与会专家介绍了人才培养方案。
听取汇报后,专家对当前培养方案表示了肯定,认为培养方案体现了我校多语种和法学的学科优势,基于我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经验制定,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在此基础上,几位专家结合本人的教学、管理、涉外法律实务、国际交流工作经验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如建议在课程设置中保证法学基础、特色选修与非英语语种课程之间的平衡;注重拓展与非英语国家高校、研究机构、法律服务机构间的国际合作交流,提升学生的国际视野;增加设置“法律+所选语种”的实务课程;在学术型论文写作和发表要求的基础上,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实务型写作;“三导师制”和特色选修课的设置,有利于学生的全面培养,但需进一步探讨如何保证其良好运转等。
最后,韩永红代表法学院向与会专家表示诚挚谢意,并希望能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与校内外各单位展开深度交流,推进合作,共同致力于培养德才兼备的跨文化、跨法域、复合型涉外法治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