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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出台,共同解读—— “半月坛”学术沙龙第三讲

2011-04-28 00:00:00编辑: 本站原创 点击量:

本网讯 (文字:李照  摄影:李怡忆) 426日晚7点半,第三期“半月坛”学术沙龙在第二模拟法庭举行。陈锐德、林浩东和黄立衍3位同学就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做了解读和思考。指导老师周新军参加了本次沙龙。

开篇介绍新法出台背景

该法在立法模式和具体的规则设计上,都有较大的变化。陈锐德先回顾了我国立法的历史。我国立法始于上世纪80年代,起步时间晚,而涉外民事方面的法律又分散在民法中,缺乏周密性和可操作性,这也是制定新法的主要原因。但是在制定过程中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其中最大的就是“搭车出台”还是选择“独立成典”。而这次新法以民法典第九编的形式“搭车出台”也意味着短期内难以出现独立的国际司法法典。

林浩东同学特别关注新法的创新性的方面,比如最密切联系原则。这一原则在之前的法律文件中也有提及,但是作为一个总的补充原则出现在法律条款中还是首次,而且该适用法对其适用条件加以界定,充分肯定了这一原则的积极意义。

台下积极思考

新法尚存有不足之处,黄立衍从立法技术的角度进行了深入的分析。立法技术主要有法律体例的安排是否统一、法律规范的表达是否完整和法律语言是否简明精准这三项。根据这一标准,黄立衍认为新法结构设计、语言表达和立法规划三大方面存在问题。在结构设计方面,法律调整对象不明确,如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表述存在差异,而各编章的命名与安排上也应讲究其概念和体系。而在语言表达上,主要“经常居所地”的定义和“公共利益”的提法值得商榷。关于立法规划,主要是新法对商事、管辖权和司法协助这三个问题并未明确,有所回避。

周新军 老师逐一点评

后指导 老师周新军对三位同学的发言分别提出了自己的问题,引导他们继续深入思考下去,并对他们的研究方法和思考给予了肯定。

指导老师与同学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