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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法院在我校首次现场开庭审理案件

2011-04-20 00:00:00编辑: 本站原创 点击量:

本网讯(文字:刘亚诗 杜颖思 摄影:方少杰 李怡忆) 419日上午,我院第一模拟法庭开办以来首次正式开庭审理真正的案件。南沙区人民法院院长杨建成、副院长陈超强、主审判长蔡穗硕、南沙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邓礼力组织并参与本次庭审。我校副校长刘建达和陈德萍、教务处处长詹文都、保卫部部长钟罗军、教育技术中心主任乔万林及法学院院长蔡镇顺、副院长黄丽萍、党委副书记卢海清等到场观看庭审。法学院部分师生和法律援助中心成员到场旁听。除了在第一模拟法庭现场开庭外,南校区第二模拟法庭和北校区模拟法庭也同步直播了庭审全过程。

合照留念

上午9时,第一模拟法庭已经座无虚席,同学们安静地等待开庭。这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易某追求受害人冯某多时,冯某一直没有表明态度,易某曾扬言说“你如果不答应与我交往,我就杀了你全家”。冯某的母亲李某一直反对两人交往。案发时,李某看到易某又来找冯某,心生不满,瞪了易某一眼,易某受到刺激,愤怒之下用螺丝刀刺伤冯某与李某,后又想自杀,但被旁边的人及时制止,自杀不成。后经法医鉴定,受害人冯某和李某受轻伤,被告人受轻微伤。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易某在2010年多次追求被害人冯某未果,于2010729日于南沙区某家具场意图杀害冯某未遂,用螺丝刀将被害人捅至轻伤。应以杀人未遂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易某对案情提出异议,称自己并无意杀死冯某,只是一时意识混乱的状况下意图伤害,故不构成故意杀人未遂。控辩双方就易某是故意杀人罪未遂还是故意伤害罪展开庭上辩论。

经过合议庭审议,本案因涉及民事赔偿,故不当庭公布判决结果。

部分领导和学生在第二模拟法庭观看庭审直播

本案从审判长敲响法槌开始,接下来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到最后的宣布审判结果,都井井有条地进行。参加旁听的同学们都听得非常投入,并保持着良好的庭审秩序。同学们从本次庭审中不仅亲身体验到真正的庭审过程,更是领略到法律工作的神圣和严谨。

庭审现场

庭审结束后,本网记者对审判长蔡穗硕进行了采访。被问及在判刑时作了哪些方面的考虑时,蔡穗硕表示,为了使量刑规范化,一般会在量刑时考虑被告的主观恶性、作案手段、认罪态度、是否愿意赔偿以及对公众的影响等。其中,被告是否愿意赔偿对量刑结果尤为重要。而对于同学们很关心的“在大学期间应如何更好地将法律知识运用到实践中”的问题,蔡穗硕则建议我校可以借鉴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的做法,与法院合作开办法律学习班,为学生提供一个把理论运用到实践中的平台。现在国家的“十二五”规划正在开展,作为法学学生,该如何调整自身的定位才能更好地与此次改革契合?蔡穗硕认为,学生最重要的就是学好课本知识,摆正自己的心态,以后不管去哪里工作,都要相信天道酬勤。就法学学生就业压力的问题,审判长结合自身人生经历谈道,就业除了靠少许运气外,最主要还是个人素质和努力程度;他还鼓励有条件的毕业生进行自主创业。

本起案件的辩护律师,同时也是我院刑诉教师的孟静表示,担任辩护律师的经验对其教学有很大帮助,在办实务过程中积累的经验会成为教学的第一手资料。对于我院法律援助中心这种模拟律师事务所的法学实践组织,孟静建议,该组织可多与真正的律师事务所接触,多走近社会、服务公众。作为一名优秀的辩护律师,孟静建议学生在大学期间应认真学习法学知识,保证扎实的基本功;多阅读案例和法学经典著作,拓展思维;多与其他同学进行讨论交流,从中锻炼自己的口才。

庭后采访

南沙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超强告诉记者,本案放到学校来审理是因为这可让学生有一个感受真正庭审并得到生动法律教育的机会,且本案被告年龄与大学生相当,其犯罪行为也反映了当今社会一些青年人错误的观念,对大学生起到提醒作用。他还提到,除在学校审案外,法院和学校之间还有很大的合作空间,如学校可发挥学者作用,让老师到法院对在职干警进行培训,而法院也可为学校提供社会调研和学生实习的平台。对于有意愿到法院实习或工作的大学生,陈超强表示会更看重他们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他还建议学生要调整好心态,虚心地学习。对我院的模拟法庭,他建议可分开刑庭和民庭,并把刑庭设在一楼,防止犯人在上楼过程中做出伤人或自残行为,同时强调了进行刑事庭审时安保措施的重要性。最后,他衷心感谢我院对他们工作的配合和协助。

当被问到公诉方进行法制教育的方式时,检察官回答道,检查机关有协助社会管理的职能,所以对社会进行法制教育,除在法庭上对旁听人员进行法庭教育的方式外,还会采取对社会公开案例、宣传法制知识、制作画册等其他方式。针对今天这起案件中被告因求爱不成做出伤人又自残行为的现象,办案检察官表示,希望同学们以此为戒,树立正确的爱情观,合理地处理自己的人际关系。

法学院副院长黄丽萍表示,此次开庭是第一起在我校进行开庭审理的案件,将案件引入校园审理,这一做法在整个广东省内都是极少的。而我校法学院基于法学学科实践性强,而让学生到法院旁听存在难度较大,特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来我校第一模拟法庭就易某杀人未遂案进行开庭审理,为学生体验庭审,学习法律创造环境。

此次开庭,百余名法学专业学子以及4+0法学专业学子到现场观看。法学院10级学生梁领凌告诉记者,通过观看此次开庭,自己对庭审程序有了更直观的了解,有助于自己对法律的学习。黄丽萍还表示,法学院将继续为学生创造法学专业学习的实践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