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文字:罗炜茵 摄影:黄安琪 编辑:容燕清) 12月5日下午,我国最早从事系统知识产权法教学的开拓者——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春田应法学院之邀在南校区图书馆报告厅举行讲座,阐述他关于知识产权理论相关问题的新见解。法学院院长蔡镇顺、党委书记金良成、副院长黄丽萍等领导和老师出席了本次讲座活动。
讲座开始,刘春田就向大家提出“知识产权真的合理吗”这个问题,并在整个讲座中围绕它进行大量的说明,以此证明知识产权的正当性。
他认为,公共利益会扼杀私权,而扼杀私权就等于扼杀创造力。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是私权,没有知识产权的保护就不能保证创作者的基本权利,更谈不上创造。而我们国家前三十年通过劳动力积累了一定的物质财富,后三十年再靠劳动力已经行不通了,创造力才是后三十年发展的动力。“不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死路一条。”而社会自身发展,即从农业社会发展到工业社会的需要要求生产和创造的分离,这是创造走向市场的过程,同时也是知识产权正当性的根源。
但是,我们的社会并没有做好迎接这种财产形态的准备,当前的制度设计也存在问题。所以,他指出,我们应该认真对待知识产权。鉴于它是一种可设计、可运用的财产制度,我们甚至可以将其变为国家战略。
刘春田教授分享观点
在之后的互动环节,观众向刘春田提出自己的问题。有同学就知识产权保护私权的问题提出疑问。刘春田回答道:“没有私权保护就不能保证社会进步,事实上私权在现代社会最正当的。”而有的同学则提出“若真的开始衡量知识的价值,是否会造成不公”的问题。刘春田解释道,知识不是劳动,它无价值,但是因为市场的需求,使它有价格。即使是这样,人们也会根据自身的能力与需求各取所需,并不会出现所谓的不公现象。
观众提问
至此,本次讲座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