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下午,法学院邀请了广东警官学院珠三角公共安全研究所所长、二级警监马建文教授莅临我校,为我校法律硕士和4+0法律本科生带来一场主题为“警官公务用枪的法律问题”的精彩讲座。法学院院长蔡镇顺教授,叶昌富、宁少媛老师等出席了讲座。常廷彬教授主持了此次讲座。
法学院研究生培养实行双导师制,即学术型导师+实务型导师。学术性导师由校内法学专业老师担任。实务型导师则聘请人大、法院、检察院、政府机关、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专家担任。讲座前,法学院院长向马教授颁发校外导师聘书,聘请马教授为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
讲座中,马建文教授通过分析大量的国内警察用枪案例,并对比我国大陆与韩国、香港等地的警察用枪制度规定,结合自己多年的实践经验、研究和思考,指出我国目前警察公务用枪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
最后,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