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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法学院201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在六教模拟法庭教室举办模拟法庭,审理“曾维亮、张水林和杨伏龙故意伤害罪”一案。法学院常廷彬、叶昌富、周新军和宁少媛老师以及全体2013级法律硕士出席并旁听了此次模拟庭审。此次活动还吸引了我校其他学院学生前来观看。
本次模拟法庭审理的简要案情如下:被告人曾维亮曾因经济纠纷多次威胁被害人王某和田某,并分别指使被告人杨伏龙将被害人王某砍成重伤和指使被告人张水林向被害人田某泼浓硫酸造成田某重伤。吉首市人民检察院对此提起公诉被告人曾维亮、张水林和杨伏龙三人涉嫌故意伤害罪。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议、被告人陈述等庭审程序,审判长最后宣判:由于证据不足,被告人曾维亮不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张水林和杨伏龙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叶昌富
老师对此次模拟法庭做了精彩点评。他对同学们独立完成此次模拟法庭表示了肯定,同时深刻指出了此次模拟法庭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如法庭现场布置欠妥,三被告人在诉讼中所受权益保障不足,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人言语表达方式有待完善等。最后,
叶
老师鼓励同学们能够扬长避短,争取在日后的模拟法庭中能够有更好的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