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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曾赟教授在《中国法律评论》2026年第5期发表论文《刑事疑难案件正确裁判自主理论的三阶构造》

时间:2026-10-22编辑:点击量:

  我院曾赟教授在《中国法律评论》2026年第5期发表论文《刑事疑难案件正确裁判自主理论的三阶构造》。文章摘要:针对刑事疑难案件,建立整体的三阶结构刑事裁判理论,涵盖形式论、实在论与价值论。三阶结构刑事裁判理论层层递进,构成关于正确裁判的完整知识体系。一阶形式论是正确裁判的理论前提;二阶实在论是正确裁判的理论基石;三阶价值论是正确裁判的根本保证。形式论坚持认为正确裁判的形式判断准则是:基于开放的犯罪构成形式的演绎,推出个案裁判命题。疑难个案分析表明,将故意置于该当性阶层的三阶层犯罪构成体系具有完全的开放结构。实在论坚持法律与事实不分离,据此,正确裁判的实在判断准则是:个案裁判命题的意义与案件实在相符合,命题方为真。实在论主张非还原论,从而将裁判根据拘束于法律之内。价值论坚持只有经过客观经验的利益衡量,裁判方正确。正确裁判的利益衡量标准是:法益损害程度与刑事制裁痛苦之间的利益衡量符合比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