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6日下午,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广东省法学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广东省法学会“走出去”战略下涉外法律研究服务中心承办的“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第三期研修班”第二阶段研修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会议厅如期顺利举行。
“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第三期研修班”分两阶段展开:开幕式及第一阶段研修在北京外国语大学进行,第二阶段研修及闭幕式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完成。第一阶段研修已于5月29日至6月4日在北京顺利举办,第二阶段研修自6月6日至11日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进行。第二阶段为期一周的研修,主要以法律专题讲座和典型跨国公司现场访问等方式交叉进行。讲座主要由中方聘请的相关领域著名学者、专家及研修班学员中的非洲法专家主讲,内容主要包括中国的仲裁制度、外商在华直接投资的法律问题、中国知识产权法与国际保护、中国对非投资若干问题、中国经济法概况、中国用工制度与法律规制、非洲国家劳动法对中国企业投资的影响、非洲国家税收政策对外国直接投资的影响、非洲劳动法对中资企业的影响、投资肯尼亚农业的法律风险、中非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等中非投资法律热点问题;访问单位主要包括深圳国际仲裁院、华为集团、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等。为了丰富学员的学习与生活,还将安排学员参观黄埔军校、中山纪念堂、陈家祠等地,增强学员对广州文化与历史的了解。
上海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仲裁员黄文作“投资非洲高端法律培训”
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源起于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在访问非洲期间提出的“真、实、亲、诚”中非关系发展新理念。2014年,李克强总理在非洲联盟总部发表演讲,将上述“四字理念”进一步细化为中非合作“461” 框架,即坚持平等相待、团结互信、包容发展、创新合作等四项原则,推进产业合作、金融合作、减贫合作、生态环保合作、人文交流合作、和平安全合作等六大工程,完善中非合作论坛这一重要平台。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直接服务于打造中非合作升级版的国际战略,直接服务于上述“461”合作框架,直接服务于中国企业“走进”非洲。
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已经于2014年9月、2015年5月在北京外国语大学成功举办了两期。第三期分别在北京、广州分段进行,不仅研修内容有创新,其异地、分段举办方式的创新更具有引领价值,有助于进一步提升研修水平,扩大研修班的影响。
中非法律人才交流项目研修班合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