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8日,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专家组就美国诉中国保护知识产权不力一案作出裁决,知识产权问题再次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知识产权是什么?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从何而来?知识产权制度和建设创新型国家关系如何?
4月9日下午,围绕上述问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吴汉东教授在我校南校区八角楼,为同学们带来了题为“创新型国家与知识产权战略”的讲座。
隋广军校长向吴汉东教授颁发聘书
本场讲座是我校“著名教授论坛”第93讲,校长隋广军、校人事处主任李悦明,以及蔡镇顺院长等领导出席了讲座,副校长石佑启担任主持。讲座开始前,隋广军校长向吴教授颁发了将其聘为我校客座教授的聘书。吴教授和我校颇有渊源,他告诉同学们,他本人曾于1991年在广外进修,这样说来,还是广外的“校友”呢。吴教授风趣的言语引起了全场同学的笑声,也拉近了双方的距离。
吴教授通过不久前的中美争端,引出知识产权的问题,他同时还指出,国务院于去年六月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标志着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吴教授打趣地说,同样是民法上私权的物权,却没有国家制定“物权战略纲要”,为什么呢?这就涉及到对知识产权本质的认识问题。
他从个人、国家和世界三个视角为同学们剖析知识产权。从个人而言,知识产权是知识财产私有制的基本形式,知识要成为财产,则需要有财产应有的价值和作用,有两句俗语为证,一是“知识就是力量”,二是“知识就是财富”。而吴教授认为,这两句话需要在“知识”前面加上定语才能成立,即“先进的知识才是力量”、“有产权的知识才是财富”知识只有通过变成有产权的知识才能转化为个人财富。
从国家层面来看,知识产权制度是政府的政策工具,对知识产权的授予和保护的法规,需要国家根据现实情况和将来的需要制定并执行。根据知识产权制度发达程度的不同,吴教授将各发达国家和新型工业化国家分成科技领先型、技术赶超型、引进创新型和发展调整型四种类型并一一予以分析。
从国际视角来看,知识产权协议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确立的三大协议之一,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发达国家的技术优势和发展中国家相对的成本优势形成了尖锐的冲突,长远来看,对发展中国家是不利的。
接下来,吴教授介绍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在西方的建立和运用,他总结出了三点值得注意的问题。首先是实用主义态度,西方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无一例外地扎根于本土,服务于本国。通过列举美国利用各方面强势地位将自己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强加于他国的例子,他还认为西方知识产权制度是国家利益的产物。与此同时,也是国家发展的战略工具,以近代的英国为例,制度经济学最新的观点认为是产权制度推动英国近代工业体系的形成,并推动了工业革命的发生。另外,美日等国的崛起也都以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支撑。
回到中国的现实,吴教授指出目前我国的科技产业不容乐观,其中包括:科技发展贡献率低、研发投入占GDP比例甚至赶不上世界平均水平、对外依赖性强及技术创新成果数量少且质量低。吴教授说,我国绝不能走资源耗费型和技术依赖型的发展道路。西方国家出于意识形态和经济竞争因素,是不可能把高技术转让给中国的。因此,建设创新型国家显得尤为重要,而知识产权战略的目的正是要建设创新型国家,并为其提供政策支撑和制度保证。吴教授认为,我们要认识到,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现处于战略主动期,目前这种国家出于自己的需要颁布修改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现象是从清末开国以来从未有过的。同时他也提醒道,在制度的运用方面,要意识到不是为保护而保护,照搬西方制度,导致水土不服。
最后,吴教授分析了在金融危机下知识产权战略的事实。他指出,要清醒地从经济危机中看到传统经济发展模式之“危”,和新兴经济之“机”,通过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转危为机。对此,他着重提到了在知识产权战略方面要注重效率和质量,并提出三个指标,即专利技术转化率和产业化率、知名品牌的创建率和版权产业贡献率。
15:52,演讲结束,石副校长做了总结,认为无论从演讲者、演讲内容还是形式上来看,这都是一场高层次、高水平的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