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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生国教授谈司法考试

2009-03-21 00:00:00编辑: <a href='/slegals/ShowCopyFrom 点击量:

3月19日下午3时,法学博士、汕头大学副教授、司法考试与研究培训中心主任刘生国于G207室为我院学子献上了一场题为《如何通过司法考试》的精彩讲座。我院党委副书记卢海清出席了本次讲座。

教授一开始便指出,要通过司法考试,首先就要了解司法考试。他生动地把司法考试比喻成一场博弈。博弈的一方是命题老师,另一方则是广大考生。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了解了司法考试,考生在备考的过程中才能有的放矢,游刃有余。他强调,“法条为王”是司法考试最重要的特征。但对于法条,也要懂得分清轻重。司法考试通常是“重者恒重,轻者恒轻”,抓住了重点,也就抓住了备考工作的主轴心。司法考试是法律职业考试,是用于选拔社会需要的法律人才的考试。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更常用、更具操作性的法条,就是司法考试的重点,学生在平常的学习过程中应注意积累,并予以更高的重视。

接着,教授向大家阐明了司法考试的重要性。司法考试与法学学生的就业问题密切相关,同时,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也正逐步成为考评法学院系的重要指标之一。但对日常法学教学是否要迎合司法考试这一问题,教授认为,不重视是不现实的,但亦不可过分迎合。他主张,在前期的法学教育中,应注重向学生灌输法学理念,打好基础;后期的法学教育则要与司法考试相结合,巩固提高。

对于通过司法考试所应具备的要素,教授提出三点:(一)、信心——要有强烈的一次通过的意识;(二)、时间——要有充足的复习时间并全身心投入其中;(三)、方法——要有科学的复习方法,正确处理好试题、法条及教材之间的关系。教授指出,有了坚定的信念并为之奋斗,就不会觉得累;“集中优势兵力”,全身心投入,便能“各个击破”;掌握了方法,则可事半功倍。

最后,教授特别强调了司考真题的重要性。他认为,历年司考真题是考生了解司考的最佳途径,是把握司考重点的最好方法,同时也是有效培养考生做题能力的练兵场。因此,学生应多做司考真题,并加强对题目的理解、分析、归类,通过大量的真题训练全方位把握司法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