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耿卓
职称:教授,博士生导师
职务:副院长
学术兼职:
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
广东省土地学会常务理事及土地法专业委员会主任
广州市法学会副会长
教育背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01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2004年)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博士(2011年)
研究领域:
民法基础理论、财产法、土地法制、“三农”法制、城市更新法制等
科研项目(在研):
1.城市更新中老旧住宅小区重建的私法构造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20.08
2.科研创新团队“乡村振兴法治保障研究”,广东省教育厅,2019.05
3.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土地法制改革路径司法部国家法治和法学理论研究项目,2018.12
近期论著发表(部分):
1.耿卓,王洪广.新时代耕地保护的法治化进路———以《耕地保护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为分析对象[J].甘肃社会科学,2024,(01):129-140.
2.耿卓,李达.数据产权分置的权利解释与法律表达[J].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01):183-193.
3.耿卓,黄子安.城市更新中业主反对老旧住宅小区重建的民法回应[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2,49(06):50-58.
4.耿卓.集体建设用地向宅基地的地性转换[J].法学研究,2022,44(01):52-69.
5.耿卓,孙聪聪.乡村振兴用地难的理论表达与法治破解之道[J].求是学刊,2020,47(05):1-12.
6.耿卓.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基本遵循及其贯彻[J].法学杂志,2019,40(04):34-44.
7.耿卓,于凤瑞.我国城市更新中的用益物权确权问题研究[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19,40(01):76-85.
8.耿卓.承包地“三权分置”政策入法的路径与方案——以《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改为中心[J].当代法学,2018,32(06):3-13.
9.耿卓.宅基地使用权收回事由类型化及立法回应[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2019,37(01):180-191.
10.耿卓.宅基地使用权收回的流程规范[J].交大法学,2018(04):31-40.
11.耿卓.《土地管理法》修正的宏观审视与微观设计——以《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为分析对象[J].社会科学,2018(08):86-95.
12.耿卓.农地三权分置改革中土地经营权的法理反思与制度回应[J].法学家,2017(05):13-24.
荣誉奖项:
1.第三届广东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家,2020.12。
2.第三届广州地区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19.11。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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