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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在广外召开

2023-11-30 11:21:39编辑:陈宇 转载自土地法制研究院 点击量:

2023年11月26日,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2023年学术年会暨“民商法创新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研讨会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成功举办。本次会议在广东省法学会指导下,由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主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法学院承办,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湖北中潮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部协办。会议以“民商法创新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为主题,来自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山大学、黑龙江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深圳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州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州医科大学、肇庆学院等省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学者、在校生,以及仲裁委、法院、律师界等专家、实务人士共18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共收到260余篇参会论文,再创年会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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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由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于海涌主持。广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广东省法学会副会长王波同志,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副校长何传添教授,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管委会主任张志律师,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周林彬出席开幕式并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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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波主任委员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为新时代推进民商法学的理论研究和制度实践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行动指南,本次年会围绕“民商法创新发展与中国式现代化”进行交流研讨,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重大的现实意义,必将对我国民商法学研究、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何传添副校长代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向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讲述了广外办学的学科布局、主要特色,回顾了法学学科的发展历程和重要成绩,认为本次研讨会的召开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商法学在粤港澳大湾区的创新与发展搭建了重要平台。张志主任对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进行介绍,并基于中国式现代化、现代文明与法治的关系,指出了司法实践新思维、新方法与民商法理论的结合,现代法治文明成果的运用等研究的重要价值,对这些领域的进一步发展提出了独到思路。周林彬教授论述了民商合一在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意义,强调了民法典与商法的内在关联,指出民商法研究既需立足本土实践,又要展望国家动态,并向大会报告了近年来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在民法典宣传,参加国家立法、地方立法、政府决策和学术研究等方面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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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演讲环节,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教授、名誉院长,云山(法学)工作室首席专家,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陈小君主持,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王利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国际经济法学研究会会长沈四宝,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赵旭东进行演讲。

王利明教授演讲主题是“数字时代民法的发展与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王利明教授代表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对本次年会的举办致以衷心祝贺,高度肯定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近年取得的成绩,并指出数字时代给民法学研究提出许多新挑战,今年是建设中国式现代化开局之年,民法典的全面贯彻实施和中国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构建是广大民法学者的两大重要任务,两者密不可分,应当充分发挥民法典在建构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上的立柱架梁功能。沈四宝教授的主旨演讲围绕“涉外商事法治人才培养”展开,认为:涉外法学教育需要处理好法律和实践、涉内和涉外关系,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提炼理论,以国内法为基础,培养出能实际解决问题的法律人才;法学教师队伍应当践行教学、科研、实践三位一体,形成良性发展循环;商法人才需要具备商业思维能力,实现以商带法、法商互动、合作共赢;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应当重视外语学习,理解不同文明、法律制度、价值理念的差异,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交万人友、懂万人心。赵旭东教授探讨了“公司法修订中的制度突破与创新”,对本次公司法修改的立法安排作出梳理,阐述了修法的总体思路、价值目标;从修订草案三次审议稿来看,本次修法覆盖面广、内容丰富,在公司登记与信息公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设立协议与设立责任、股东出资责任与法律后果、公司法人人格否认、公司资本、公司治理、公司决议的效力、股东权益保护与控股股东义务、公司清算等方面取得重要突破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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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大会进入专题演讲阶段。本环节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耿卓教授主持,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特聘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朱慈蕴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助推全面注册制走深走实”为主题进行演讲,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黑龙江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北方法学》主编董惠江的演讲题目是“电子商业汇票追索权纠纷中的疑难问题”,湖北中潮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长江互联网教育研究院秘书长邓亚娇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法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进行发言,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彭建华院长全面介绍了“南沙自贸片区涉外商事审判改革及实践探索”,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原秘书长、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黎晓光以“粤港澳大湾区仲裁的融合发展及法律适用”为中心发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教授、院长,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高飞分享了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立法争点及其抉择”的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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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圆桌论坛由周林彬教授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龙著华主持,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参与论坛。于海涌教授、广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刘云生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蔡元庆教授、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黄俊辉教授、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院长张雅萍教授等围绕“中国式现代化的民商法贡献”先后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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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秘书长董淳锷对年会论文情况进行汇报,并主持优秀论文颁奖仪式。周林彬教授和高飞教授向获奖代表颁发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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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下午的专题研讨分三个会场同时进行。第一分会场第一阶段由张雅萍教授、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武汉办公室执行主任戴威律师主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法治研究院副院长王荣珍,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丛珊讲师,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欧达婧讲师,广东财经大学法治与经济发展研究所姚志伟教授先后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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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副院长张凇纶副教授、广东海洋大学法政学院杜承秀教授、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院长蒋先进副教授、五邑大学政法学院慕大海讲师进行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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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由于海涌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范利平教授主持,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王睿助理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梁远高助理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陈尔博、中山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庾嘉莹、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郑志伟先后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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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周崇聪助理研究员、肇庆学院政法学院何梓刚助教、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宏林进行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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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分会场第一阶段由刘云生教授、《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编辑部主任邓文斌副编审主持,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曹益凤助理研究员、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本科生杨晓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贾怀愉、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王洪广先后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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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陈越鹏助理研究员、广州医科大学法学系陈奕豪讲师进行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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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由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广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鲁晓明教授,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广州办公室执行主任李光辉律师主持,肇庆学院政法学院许英教授、暨南大学法学院苏文卿讲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吴昊助理研究员、暨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王伟、中山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丁紫晗先后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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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人文与法学学院李艳梅教授、南方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冯曦副教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杨远舟助理研究员、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赖嘉雄监事、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梁树森进行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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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分会场第一阶段由黄俊辉教授、蔡元庆教授主持,深圳大学法学院赵明昕副教授、暨南大学法学院陈胜蓝副教授、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尹飞、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周善昭先后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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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官欣荣教授、广东金融学院法学院高菲副教授、深圳大学法学院薛波副教授、广东广之洲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兴旺律师进行与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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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由中山大学法学院蔡伟副教授、广州医科大学法学系系主任徐喜荣教授主持,深圳大学法学院黄海燕助理教授、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邹青松讲师、肇庆学院政法学院邝伟燕助教、中山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李真子、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本科生林昱均先后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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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爽律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孙聪聪讲师、暨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林格祺、中山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王治尧进行与谈。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的起步之年。民商法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本次会议中各界专家学者汇聚一堂,为我国法治建设建言献策,必将充分赋能中国式现代化的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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