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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法学学科建设座谈会在广外法学院召开

2024-02-11 16:16:44编辑:陈宇 文字:陈煜鹏 图片:陈泽萍 郭文锋 审核:学院宣传组 点击量:

2024年2月5日,中国卫生法学会、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在广外法学院联合举办卫生健康法学学科建设座谈会,会议围绕卫生健康法学作为目录内二级学科应当如何建设这一重点问题展开探讨,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赵宁司长、广东省卫生健康委与广州市卫生健康委相关领导以及来自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广东财经大学、中山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广州医科大学等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参与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教授主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法规司司长赵宁在致辞中表达了对卫生健康法学列入法学门类下目录内二级学科的祝贺,她指出作为目录内二级学科既是卫生健康法学发展的宝贵机会,也是一种压力和挑战。卫生健康法学贯彻“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涉及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市场监管、疾病预防控制、中医药等多个主管部门,并且应当对代孕等新技术和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等中国问题作出回应,以弥补法律制度供给方面的不足。同时,卫生健康法学研究可以在区域协同立法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利用粤港澳大湾区的优势在地方立法层面开展有益的探索。

中国卫生法学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院长陈云良教授指出卫生健康法学从目录外学科转变为目录内学科,得到了教育部门和法学界的认可,是卫生健康法学研究的重大突破和进步,是卫生健康法学界多年努力的结果,具有里程碑式意义,我们应当抓住机遇,实现卫生法学大繁荣、大发展,探索设立健康法学院。卫生健康法应当进一步细分,按照公共产品/拟制公共产品的逻辑进一步划分为公共卫生法和医疗法,鉴于资金保障的特殊性和专业性划分出医疗保障法,将食品、药品等划入药事法(健康产品法),同时加强对中医药法和国际卫生法(全球卫生法)等重点领域的研究。

华东政法大学焦艳鹏教授从环境法学学科建设的经验对卫生健康法学学科建设提出了见解,他认为卫生健康法学应当立足民生,把握好领域法的定位,一方面注重学科体系的对接性,充分利用既有的法理学以及民法、刑法、行政法等部门法学的知识和体系,另一方面要发展出本学科的性质、价值、体系和研究方法、研究范式,思考安全、秩序与其他利益的比例关系,既注重技术和实证,也维护法秩序统一。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鲁晓明教授指出,卫生健康法学成为目录内二级学科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学校在培养方案方面将受到更加严格的限制,必须更加慎重对待。老龄化问题同样应当作为一个重要的法律问题,不仅在政策导向和理念层面应当受到重视,更需要医养结合以及长期护理保险等具体制度加以落实。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处周玮玮副处长以及广州市卫生健康委政策法规处张斌处长分别围绕管理部门实务工作谈了对卫生健康法学学科建设的认识和体会,并表示愿意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高校一道,为通晓理论与实务的复合型人才培养作出努力。 

中山大学卫生管理学系副主任胡汝为副教授、南方医科大学李娜玲教授、广州医科大学徐喜荣教授、华东政法学陈煜鹏特聘副研究员、中南大学蒋佳艺讲师、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陈轶戈出席会议并发言,对学科建设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