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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洋洲法治论坛”系列报道 ——“中国-大洋洲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分论坛

2018-10-24 10:53:27编辑:郑文英 点击量:

本网讯 2018年10月18日下午,围绕“中国-大洋洲法治论坛”设立的“中国-大洋洲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第二分论坛在我校白云山校区顺利举行。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陈小君教授担任论坛主持人。

分论坛现场

新西兰奥克兰大学商法学院的艾伦·理查德·托伊高级讲师以“新西兰就业法的特点”为主题发表报告。他从新西兰法律强调雇佣关系真实性这一特性展开,详实地介绍了工会组织及解决就业争端的制度设计等新西兰就业法的独特之处。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中国法学会比较法学研究会理事刘志强围绕“人权法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关系”的主题,以人权法为切入点,解析人权法与社会劳动保障的关系,提出应当在合同法内部规范中建立一个审查的机制,以更好保障劳动者权益。

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中国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闫冬围绕“中国对外投资劳动保护指南研究”主题,梳理了我国涉外投资劳动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多方协调、共同努力,编撰“国别指南”,为中国企业更好地“走出去”提供法律指引的远大构想。

新西兰K3法律事务所董事、新西兰联合理工学院讲师陈烛发表了关于“新西兰就业法与社会保障法诉讼”的学术报告,她指出“雇佣”及其衍生的社会保障等问题核心都在于“人”,并结合自己从事诉讼方面的实操经验,总结了语言的障碍、材料的披露、证据的取证三方面的实际问题。

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深圳大学法学院翟玉娟教授以“澳大利亚工伤保险制度及其对中国的启示”为主题,把中国与澳大利亚昆士兰州关于工商保险制度的法律进行横向比较,认为中国的工商保险制度应积极学习他山之石,探索健全我国社会与劳动保障的新思路。

在互动环节,主持人陈小君教授及与会嘉宾分别就各国大学生的就业、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劳动法体系研究以及经营者视角下的劳动保障等问题进行广泛讨论,各方积极交换意见和建议,获益良多。

广东熊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熊飞以“大洋洲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为题,简要介绍了澳大利亚劳动法和相关机构,并把中澳两国的劳动保障情况进行比较分析,点出澳大利亚劳动与社会保障立法对我国的相关法制完善有着一定的借鉴意义。

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法学院亚洲法律中心的莎拉·比达尔夫教授,带来了她关于中国劳动法的报告,即围绕“促进中国安全生产和健康工作场所的有效管理”主题,在肯定了中国法治社会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对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运转进行综合分析,认为在保障劳动者权利方面政府发挥着重要作用。

广东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杨浩楠副教授以“论我国雇保护制度的完善: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并重——基于美国劳动法公共政策理论的启示”为主题,基于美国劳动法公共政策理论,在比较分析了中美关于劳动保护框架的异同后,从个人本位和社会本位两个角度提出中国劳动立法应更加注重平衡个人权益和公共利益的建议。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宏观战略研究室副主任王永奎的发言主题是“‘一带一路’劳动保障规制挑战与对策”,他在总结中国企业“走出去”进程中在劳动和社会保障方面遇到的六大挑战后,提出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劳动保障规制共同协定的构想。

广州固法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常务理事彭波以“‘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律师在劳动用工法律服务领域的合作”为主题,综合分析了中国企业在大洋洲国家的跨境用工需求与大洋洲企业在华的管理重点,并指出中外律师合作的文化差异问题。

主持人陈小君教授作总结

主持人陈小君对各位代表的发言进行了精彩的总结,至此,“中国-大洋洲国家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研究”分论坛圆满结束。与会代表嘉宾进行了深入的学术交流,相信在未来中国与大洋洲的法治合作将有更广阔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