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1964年3月生。法学教授。1985年7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6月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88年6月起,在暨南大学法学系任教。其间,1993年10月至1997年10月为暨南大学法学系副主任,1995年12月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1年9月至1992年3月为香港理工大学访问进修学者。1999年4月调任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兼任暨南大学法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和暨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2008年4月任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接任李中铎)。是中国法学会、中国国际法学会、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广东省人民政府经济法规研究中心等多个法学学术团体的会员及理事(干事)。1988年至2000年,共在海内外发表专业学术论文30余篇,主编和参编著作、教材、教参、大型辞书等18部,主持及参与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科研课题6项,获国家级、省部级、校级科研、教学奖9项。主要代表作有:《商业法与银行法精解》(1992年),《商业法案例精解》(1994年),《合伙法案例选释》(1996年),《商业法律英汉词典》(1996年),《国际商法》(1999年),《国际服务鉴定法律的为边化中国对外服务鉴定法制》等(2000年)。主要获奖有:广东省优秀法学研究成果三等奖(1989年、1991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成果优秀教材三等奖(1994年),第九届中国图书奖(1995年),第八届全国城市出版社优秀图书一等奖(1995年),第三届广东省优秀图书奖二等奖(1995年),第三届广东等广东县年社科学优秀成果论文类化果奖,法学研究优秀成果奖(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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