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于2017年3月15日由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施。《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行为准则,不仅是整个民法的基础,而且是整个法治的基础,在我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总则》意味着民事权利的保护即将提升新的高度,成为指导民事主体从事各种民事活动的行动指南,成为法官、仲裁员、律师裁判与办理民商事案件的基本准绳。正确理解《民法总则》具体条文,把握其立法精神,在民事活动参与、民事案件审理、民事纠纷解决等各项活动中准确实施《民法总则》,对于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我国经济生活的健康发展,增进社会和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为响应中央宣传部等部门联合发出的在全国范围内学习宣传《民法总则》的号召,使同学们更好地学习和理解《民法总则》,法学院、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土地法制研究院、广州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联合举办了《民法总则》解读系列讲座。
此系列讲座共分为六讲:民法总则的时代精神与制度特色、民法总则之自然人制度解读、民法总则之法人和非法人制度解读、民法总则之法律行为和代理制度解读、民法总则之民事责任制度的成就与不足,以及民法总则之诉讼时效解读,分别由土地法制研究院院长陈小君教授,副院长高飞教授和耿卓教授,法学院副院长王荣珍教授,法学院龙著华教授和范利平教授主讲。
学生认真听讲
《民法总则》解读系列讲座深入浅出地阐释了《民法总则》的时代精神和制度特色,剖析了《民法总则》的传承与发展,解读了《民法总则》的具体条文,引导同学们全面理解《民法总则》,引发了同学们对《民法总则》中各种制度的思考,深化了对《民法总则》的认识,掀起了学习《民法总则》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