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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通识选修课开课的通知

2020-04-27 17:32:20编辑: 点击量:

各本科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我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学校进一步完善通识教育体系,全面强化培养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人文精神、思维能力、文学素养和审美意识等。

一、通识教育课程体系构建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目标,通识教育课程体系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模块。

《本科人才培养方案》(2017、2019版)规定通识选修课包括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模块的课程。

二、通识选修课程内容设置

课程内容的设置需注重学生人文精神和科学素质的培养;注重经典原著与现代新论并重,广博与专深相结合,综合性的课程与专门化的题材整合;注重学生自主研究性学习,加强对学生思辨、批判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注重学生国际竞争与合作意识及跨文化交际能力的培养。

三、 通识选修课申报程序

(一)申报要求

1.根据我校培养目标和近年来我校开设的通识选修课,教务处列出各单位通识选修课开课情况(详见附件1),各单位可参照开课。鼓励相关学院的教师开设文史哲类和介绍语言对象国政治、经济、文化与社会状况,有助于拓宽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学生跨文化交际能力的课程。

课程申报和开课实施归口管理,各学院只允许接收与其已有专业相关的课程申报和开课,其他开课单位只接收与本单位课程相关的课程申报。与现有开课单位均无关的课程,可在教师所在学院申报。研究中心和科研机构人员开课的,必须依托学院进行申报。

2. 每位教师原则上最多可开2门课程承担4个教学班的教学任务。相关的开课申请必须按照通知时间内提交至相应开课单位,逾期提交将会导致课程无法申报。一旦申报开课,原则上不允许随意申报停开。

3.申报新通识选修课的教师,应填写《通识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附件2)并附上课程的中英文教学大纲,应在规定时间内准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至相关开课单位。开课单位需按学校相关开课要求对教师新开课材料进行整理、汇总和初审,并将学院同意开课的课程申报材料统一交至教务处审核。材料如不齐全,教务处将无法接收相关申请。

4.特别注意:有意向在本学期末申报开设下学期大学城互选通选课的教师,须同时在下学期面向我校学生开设校内通选课。课程应先在本校通选课模块开设,方可在大学城互选开设。

(二)申报资格

积极鼓励教授、副教授开设通识选修课程,原则上各学院通识选修课任课教师中高级职称的教师比例不应低于30%。申请者原则上应具备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三)开课要求

通识选修课程一般为2学分,学期总课时为32课时,分16周完成。学生在本学期末通过选课系统进行选课,相关课程将于下学期第1周开始上课。

(四)教学安排

1、通识选修课授课时间安排在每周一至五的中午或者一、三、五晚上。

2、各单位应合理安排分别在南、北校区开设的课程教学班数,以及同一校区相同课程的教学班数。

3、为规范通识选修课的开课,教师个人开课形式应整合为单位开课形式,所开设的通识选修课根据课程归属纳入相关学院或者教研室管理。

4、教务处对通识选修课的教学状况将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完善学生评教和教师评学制度,以组织专项听课、督导听课、教学信息员检查、现场问卷、座谈等方式对课程开展教学质量跟踪,尤其加大对课堂教学(特别是上课出勤率)的检查。通识选修课开课期间尽量不要调停课,特殊情况确需调停课的需报教务处审批。所有通识选修课应安排期末考试(随堂考,开卷或者闭卷皆可以)。

5、请各单位教务办按照附件3表格格式汇总本单位通识选修课申请开课情况(新课必须在备注上标注“新课”),报学院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核后盖章,于05月20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北校行政楼118教务处通识科办公室,电子版请发工作邮箱。工作联系人:张燕、陈北青(电子版请发工作邮箱为200811707开头),联系电话: 36207816;

 

附件1:通识选修课课程列表

附件2:通识选修课开课申请表

附件3:各单位通识选修课申请开课情况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04月27日

 

  • 附件【附件1-3.rar】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