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管理办法》(广外校[2019]1号)的相关规定,学校现启动2020年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评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及资助条件
1.符合《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相关规定。
2.此次选拔面向2020年度出国(境)交流或2019年度赴外但2020年结束学习任务返回的学生,以及经学校选拔参与2020年暑假线上交流项目的学生。
二、申请流程
学生于11月4日至11月20日期间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书面申请材料。学院于11月27日前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交以下材料:
1. 盖章后的学院推荐意见表(附件3)(word版及pdf版);
2. 盖章后的学生申请表(附件2)(pdf版)及相关书面申请材料(pdf版)。材料只需提交扫描版,请各学院负责人将学生完整的申请材料扫描后,并将学院所有同学材料都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内,发至国际处项目科范老师邮箱201610085@oamail.gdufs.edu.cn。
三、申请材料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申请表》(附件2)
2. 由学院出具盖章的成绩单(具体要求请参考管理办法)
3. 合作院校或国际组织出具的录取信复印件
4. 国家留基委录取确认函复印件(参加留基委项目的同学请提供,非留基委项目的同学不需要提供)
5. 外语成绩证明(提交复印件,由学院具体负责人员审核原件,签名并注明“原件相符”,如果所参加项目不需要提供翻译件,此项材料不需要提交)
6. 获奖证书等其他有利于申请的材料(非必需提交的项目)
四、其他说明和要求
1.入选学生后续需向国际处提交护照出入境证明、国境外院校或国际组织邀请函、注册信息及资助范围内的相关票据,请同学们先自行保管好相关票据。
2. 学生需提交详细的学习交流报告(图文电子版),发送至ioscholarship@foxmail.com,邮件名请命名为:**学院***同学暑假/秋季赴***的访学报告。(注意:因邮箱需接收材料过多,如果不按要求命名,可能会导致统计疏漏。)
3.咨询电话:国际处项目科范老师020-36317267/7943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申请表
附件3: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学院推荐意见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