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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外法学院与四家对接律所共商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方案

2021-04-06 11:49:29编辑: 点击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中央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决策部署,加强高层次紧缺人才培养,作为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项目入选单位,我院近日特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等四家项目对接律所召开座谈研讨会。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郭鹏律师、华商国际业务部张琨娜律师、上海锦天城(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何辉律师、锦天城(广州)高级合伙人黄桂洪律师、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张斌主任、卓建广州分所郑昌斌主任、卓建涉外部林凤主任、卓建涉外部尹秀钟律师、卓建行政黄力维主管、华商林李黎(前海)联营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王寿群律师、华商林李黎所林启滨律师、华商林李黎所黄冉律师参会,我院院长陈云良教授、副院长韩永红教授出席会议。

陈云良院长介绍了广外法学的发展和我院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情况,对四家律所支持我院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表示感谢,韩永红副院长向各位律所嘉宾介绍了涉外律师研究生联合培养项目的背景和本次会议讨论的要点事项。

各律师事务所嘉宾分别介绍了本所情况及涉外业务特色,并结合自己的学习和工作体会、结合律所业务特色和各项资源,就人才选拔、培养目标、课程制定、师资安排、实践实习、案例研究等方面与我院进行深度交流。

陈院长表示参会嘉宾涉外法律业务经验丰富、律所资源充足,有了律所的支持,对于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更有信心。他结合各位嘉宾的意见,认为我院的涉外律师研究生培养要有三点特色:一是要分模块,通过选修课,实现差异化的培养;二是要结合广外的外语特别是小语种优势、结合粤港澳大湾区的区位优势,培养能满足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人才需要、能满足一带一路小语种法治人才需要的特色化涉外法治人才;三是培养方案同时设计安排大陆法和英美法的课程,培养兼具普通法思维和大陆法思维的涉外法治人才。

四家律所均表示将组织律所优秀律师组成导师团队,全力配合院校制定各项培养方案,同时支持院校学生实习安排,期待尽快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签署联合协议,共同培养具备跨文化沟通能力,系统掌握国内法律知识,熟悉国际法律规则,能够胜任广泛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高层次融通型、应用型、国际型专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