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术交流 首页 >> 学术交流 >> 正文

“进取型管辖权体系的意义、功能及其构建”讲座成功举办

2019-06-05 21:00:14编辑:郑文英 点击量:

(文字/摄影:苏怡昕)2019年5月30日下午,我院在南校区小模拟法庭成功举办了云山法学大讲堂第4讲。本次法学大讲堂由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宋杰教授主讲,主题为“进取型管辖权体系的意义、功能与构建”。法学院国际法系修文辉老师主持本次讲座,法学院院长袁泉教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杨桦教授、研究生辅导员韩金彪老师出席讲座,学院2017、2018级研究生参加讲座。

1333A

宋杰教授主讲

管辖权是一国主权的象征,是有权机关制定本国法律,以确定其所适用的人、地域范围和事项,并通过司法机关来执行该法律。以中美贸易战为背景,宋教授首先通过分析有关管辖权的定义、管辖权的分类和管辖权的功能来解释进取型管辖权这一概念,然后以刑法的部分条文为例,分析了进取型管辖权体系的特征和其特有的进取、防卫、合法性及选择功能。最后,宋教授认为,我国当前有关管辖权的法律规定过于保守,不具有进取性,未来应在我国法律体系内构建进取型管辖权体系,保持对国际事务的适度介入,以助益我国国际外交事务的进行,充分保护国家利益。

19D4E

同学现场提问

互动交流环节,同学踊跃发言,积极与宋教授互动交流。同学们针对中美贸易战中中国面临的关于管辖权的问题向宋教授请教,宋教授逐一耐心解答。

undefined

院长袁泉教授总结发言

最后,法学院院长袁泉教授总结发言。袁泉教授首先感谢宋教授千里迢迢从杭州过来为我院师生开展讲座,然后阐述了学习国际法的重要性,最后呼吁研究生同学多多关注、认真学习国际法的相关知识,希望同学们积极参加各类有关国际法的学术竞赛,助力法学院发展越来越好。

附:宋杰教授简介

宋杰,法学博士,国际法教授,博士生导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兼任中国法学会WTO法研究会副会长,浙江省国家安全法研究会副会长。入选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浙江工商大学西湖学者。曾在德国马克斯·普朗克比较公法与国际法研究所及英国剑桥大学劳特派特国际法中心访问研究。主要研究领域:国际法基本理论、国际法院与国际争端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