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卫东,男,1960年7月生,山东蓬莱人,法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讲座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12年度CCTV中国“法治人物”评选获奖者。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刑事诉讼法、证据法、司法改革等。现担任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执行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律师业务研究所所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同时,陈卫东教授担任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国际刑法学会中国分会副主席,国际证据科学协会理事;受聘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公安部特邀监督员等。
陈卫东教授学术成果颇丰,已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400余篇,代表作包括:“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研究”(《中国法学》)、“公民参与司法:理论、实践及改革——以刑事司法为中心的考察”(《法学研究》)、“看守所实施新刑事诉讼法实证研究报告”(《政法论丛》)、“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研究”(《中国法学》)、“刑事证据制度重点问题实施状况调研报告”(《证据科学》)、“司法精神病鉴定基本问题研究”(《法学研究》),等等。
陈卫东教授出版专著《转型与变革:中国检察的理论与实践》、《反思与建构:刑事证据的中国问题研究》、《程序正义之路》(一、二卷)、《检察监督职能论》、《审判监督程序论》等多部,主编、参编各类教材、著作,如《模范刑事诉讼法典》、《刑事诉讼法学》、《量刑程序改革理论研究》、《公民参与司法研究》、《中欧遏制酷刑机制比较研究》等数十部。
陈卫东教授近些年来主持的国家级课题包括“司法独立与司法问责机制研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研究”等,主持的省部级课题包括“新刑事诉讼法实施若干重大问题研究”(中国法学会)、“刑事证据问题研究”(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基地重大项目)等。
近些年来,陈卫东教授一直投身致力于中国的司法改革研究与实践,一方面,受邀参加了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等机关的一系列改革论证会,参与了律师法、国家赔偿法、看守所法等法律法规的立法、起草与修正工作,全程参与了1996年刑事诉讼法以及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修正工作;另一方面,陈卫东教授主持进行多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项目,通过在多地开展富有成效的改革试点工作,主持撰写《羁押场所巡视制度研究报告》、《我国秘密侦查合法化之辩》等报告,积极推动成功的司法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与学习,提出了一系列符合中国司法实际的改革主张,为中国的司法改革进步和中国法治的发展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