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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田邦彦在《中日友好协会会报》发文:“加盟中国广州的大学”

2024-07-12 17:02:35编辑:陈宇 翻译:杨远舟 初审:陈宇 复审:耿卓 终审:学院宣传组 点击量:

原载中日友好协会会报

写下这段文字时,我正在中国南端北纬23度,广州市白云山麓的大学校园。我来这里之前不久尚在担忧65岁退休即失业。想来如今日本法科大学院正经历裁员潮,国立大学教师面临“再就业的冰河期”。莫说旁人,一向秉持批判法科大学院立场的我恐怕更会遭受冷遇吧。此时曾经的中国留学生弟子们向我伸出了橄榄枝。我在北海道大学法学研究科时,研究生的9成都是中国留学生,因而,虽说初来中国但可以说周遭环境并无太大变化。

在补偿法学、居住福祉法学、灾害法学、环境法学、医事法学等泛民法学领域,我作为草根派实地交流主义者,一直被视作标榜“东亚民法学”的非主流。在这个关口出现了愿意接受我的“研究中心主义”以及延续一直以来之研究风格的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据说这是传承下来的名称,英文直译似是“广东外国研究大学”,校如其名,我在这里感受到了日本难得一见的具有广阔国际视野的氛围)。而且,我的弟子们铺平了来到这里的道路,只能说缘分妙不可言(特别是竭力接收我藏书的、号称“东方剑桥”的浙江大学法学院的章程副教授,此外,无微不至地支持我的湖南工商大学法学院李雯静副教授,另毋庸赘述,积攒了多年情谊的广外陈云良院长为首的同仁,在这里对各位致以真诚的感谢)。

回顾往昔,我为包括日本民法在内的东亚民法学尽心尽力,在与中国的关系方面,访问了刘连仁先生的家,进行了多项受害者调查,还启动了辽宁省鞍山市三学寺等中国流失文物调查。作为日本学者,这种与中国的紧密联系恐怕是通常无法想象的(调查成果参见拙著民法理论研究第5-7卷,特别是第6卷。我的东亚民法学与单纯法典比较的研究截然不同)。因而,来到中国也可以说是意料之中(在中国的调查过程中受到了多方照顾。特别是中日友好协会北海道联合会鴫谷节夫会长为首的札幌支部同仁、神户南京连携会的飞田雄一先生、研究重庆轰炸以及细菌战问题的一濑敬一郎律师、中日化学武器中日和平基金的南典男律师等,向诸位诚挚致谢)。此外,关于居住福祉领域的中国调查,除受到了已故早川和男先生影响外,在四川汶川地震现场调研时,南京大学法学院解亘先生多有照顾,此情铭记在心。也许正因这种学术志向,很多中国留学生都自然而然地来到我的门下。

实际上,来到广外之后,中国在科研教育方面公共性的充沛与深厚给予了我很大震撼,相较于日本,我深感中国更有“海纳百川有容纳大”的胸襟。此外,关于我的民法理论的意义,2024年3月东京神田学士会馆举行了柯隆先生关于中日关系的演讲,之后的讨论环节也提到了我们的日常研究、教育体验、教学实践最终应当构建中日友好的学术桥梁、掀起促进两国关系融洽的潮流(我作为日本历史上不正义相关补偿法学研究者,对修复两国关系有着特别强烈的愿景)。

最后,我想说,我将以新人的心态竭力促成东亚民法学稳步向前迈进,不畏年岁潜心钻研,积跬步以至千里,走向新征程,还请诸君继续关照鞭策。

2024年4月

广州白云山麓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白云山校区

吉田邦彦


来源:中日友好协会会报

文字/图片:吉田邦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云山资深教授)